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太原、临汾、吕梁市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原标题:太原、临汾、吕梁市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太原市:

按照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太原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31个市直单位,确定了4方面31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内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认真履责,立行立改,狠抓落实,各项整治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认真落实“坚持开门搞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的要求,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分别是:

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切身问题。经全面排查全市有辍学学生33人,已全部劝返复学;为充实基层医疗卫生力量,阳曲、娄烦两县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1名,目前,已完成面试工作,将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预计12月中旬可以上岗;2019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数188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183户、一般贫困户5户,已全部竣工。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105户、108人新纳入低保;全市符合条件新纳入低保827户、1129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2213户按规定退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切实解决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问题。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387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803个,下架过期食品1323公斤;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58家次,食品小作坊166家次,取缔黑作坊4家;查处食品生产类案件6件,罚没款23.268万元;查处食品药品广告违法案件21件,罚没款17.86万元;查处保健品虚假宣传及相关案件31件,罚没款40.15万元;检查中药饮片经营单位5117家次,立案30件;实施快检进校园,在6所学校建立原料快检室。

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解决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未通硬化路问题。市委市政府下达的453公里“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全市832个建制村已全部通硬化路。专项整治以来,对179公里的油返沙路段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通畅质量。对标2020年底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的任务,新增通客车建制村19个,全市通客车建制村达到766个,通客车率92%。

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危害药品安全、侵权假冒、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动,解决上述领域突出犯罪问题。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了“昆仑”行动,重点打击向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在养殖屠宰环节注射违禁药物、商标侵权等16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共破获各类案件578起,其中:刑事案件498起,行政案件80起。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0名,行政拘留68人。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机关将会同专项整治牵头和参与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把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努力形成常态化整治工作格局,以高质量的专项整治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太原市纪委监委)

临汾市: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临汾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7个市直单位确定了4类26项整治重点,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上下联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第一批成果。具体内容如下。

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全市共排查出170名贫困地区疑似辍学儿童,目前已复学96人,送教上门58人,核实正常离校16人。

开展贫困地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目前已解决9个行政村没有卫生室和45个行政村没有合格村医的问题。

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444户,目前已全部竣工。专项整治以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排查共计5.64万户,占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83.56%。

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各级资金2.58亿元,38.9万农村人口已受益,其中农村贫困人口3.13万人;17个县市区全部制定或修订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及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问题54个,查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5处,立案查处19家,罚没款39万元。坚决清理整治农村地区销售过期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2445家,责令整改问题269个,查处过期食品50公斤,立案11起,罚没款1.03万元。检查校园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620户,抽检食品样品71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0份,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873人次;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现有学校及幼儿园食堂1192家,已完成1106家,覆盖率达92.78%。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检查蔬菜、猪肉及肉制品经营户1443家,整改问题41个;坚决打击中药饮片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案件8起,罚没款2.5万元。

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危害药品安全、侵权假冒、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动,解决上述领域突出犯罪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方面,全市共侦破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涉案金额41万元;在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方面,共侦破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涉案金额800万元,捣毁生产窝点2个;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方面,共侦破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13.4万元,捣毁生产窝点1个;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方面,共侦破案件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查处行政案件58起,行政拘留27人,涉案金额83万元。

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等问题,经申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已批复临汾市人民医院、临汾市中心医院、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为我市定点治疗医院。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处理925家,约谈404家,通报18家,限期整改201家,暂停医保服务77家,共追回违规违约金1173.56万元。制定实施《临汾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住院医疗保障待遇5.3万余人次。

整治“小病大治”、过度医疗、过度开具辅助药品、重复收费等问题,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做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备案管理等通知,制定规范医疗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接待暂行办法。建立科学转诊机制,出台《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实施细则》,完善了逐级转诊办法。

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472个。

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共排查享受农村低保人口5.9万人,动态管理清退1606人,新增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低保对象2169人。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未备案、未公示相关服务内容等问题33个。

市纪委监委机关将会同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把专项整治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切实解决群众密切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临汾市纪委监委)

吕梁市: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吕梁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21个市直单位,确定了5类33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内容。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认真履责,上下联动,横向配合,一体推进,各项整治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开门搞整治,吕梁市纪委监委机关此前公布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下一步将分批次陆续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近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局等单位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分别是:

扶贫领域。全市失学辍学148名适龄儿童已全部劝返。

农村危房改造“静态清零”工作,改造开工率100%、竣工率100%。

解决农村因自然灾害引发的饮水安全问题,发现271个问题,已整改237个,整改率为87.5%。

配备合格村医方面,今年新增554名全科医师,开通“村医通”覆盖率92.9%。

民生领域。治理义务教育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城区新建、改扩建18所,增加学位25000多个;对违规民办学校进行经济处罚,离石区对去年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了处罚。

整治无证行医或超范围行医、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等案件86起,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起,查处出具虚假证明1起,罚款22.98万元。

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成率达80%;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400个,已整改完成1143个,整改率81.6%。

解决了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病的就医救助问题;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人员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到80%,其他困难群众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到78%。

纠正河湖“四乱”问题,全市累计排查发现“四乱”问题238处,已整改229处,整改率96.2%。

开展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回头看”,解决问题526件,占总问题数93.6%。

“吕梁山护工”培训1145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91.7%;实现就业6305人,贫困人口就业2342人;对7所学校今年1-5期培训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拨付资金3103.08万元。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方面。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共查处违反师德师风案件18起、处理22人;查处无证经营等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466所,已关闭280所,其余的问题正在分类梳理中。

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动中,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处理违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452个,处理参保人员骗保套保2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人,追回医保基金493.8万元。

深化低保专项治理,复核城乡低保对象190367人,发现并新增“脱保”人员583户、822人,发现并取消“错保”人员133户、235人。

推进应进未进的5家单位、38项审批事项入驻市政务大厅。

“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2009公里,完成计划的96%;全市3076个行政村全部通网,第四批“4G进村”项目完成601个村,按计划今年任务已全部完成,网络信号差的问题得到极大缓解;发现供电质量保障服务方面问题51个,已整改完成46个,整改率90%。

新增38个建制村通客车,村通客车率提升至95.1%。

政法领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对标补差,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履职不力、吃拿卡要等作风不实问题,处理15人。

市公安局建立执法全流程智能平台,从技术手段规范了有警不接、出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等工作。针对个别案件系统假性超期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制定《案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吕梁市纪委监委)

相关阅读:
荒山建了88个光伏电站 发电收益贫困户要通过劳动获取 长治、晋城、运城市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