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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通过,接诉即办正式入法

原标题:《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通过,接诉即办正式入法

《条例》规定,北京依托市民服务热线,建立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健全完善接诉即办分类处置机制。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接诉即办正式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条例》规定,北京依托市民服务热线,建立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健全完善接诉即办分类处置机制。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细化、落实、创新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回应、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街道办事处对于居民和辖区单位直接反映或者通过市民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途径反映的正当诉求,应当及时受理,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统筹协调。

市政务服务部门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分工和街道办事处的事权范围,制定、完善接诉即办的工作流程和规范,以及激励、督查、考核等机制。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接诉即办制度规范,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

新京报记者李玉坤

编辑李国君校对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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