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霸座、遛狗不栓绳?这些不文明行为已犯法!
整治不文明地方法规各有特色
事实上,通过立法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国内早有先例。早在2012年,深圳市便开全国先河,对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立法。此后,杭州等城市纷纷跟进,如今全国已有多座城市颁布类似法规,整治不文明行为。
浙江嘉兴温州立法处罚边走路边看手机
10月份,《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一条例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早在今年1月1日,浙江温州就通过立法成为全国首个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作出法规约束的城市。
广西遛狗不牵绳写进条例重立法严执行
今年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对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处罚的行为,条例专门明确规定为禁止行为,并设置了相应处罚。比如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未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产生的排泄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强占他人座位,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等等。遛狗不牵绳这种令人厌恶的行为被戴上“紧箍咒”,这让很多人拍手叫好。
广州立法草案听证楼道乱堆杂物或将受罚
今年7月,广州市也举办了《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草案拟重点治理七类不文明行为,除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遛狗不牵绳、霸座等,《草案》还拟规定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公共区域乱堆杂物,由街道办事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除了依法设定相应法律责任外,《草案》中还设定了“记录”和“曝光”等举措,以增加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对不文明形成“威慑”。
责任编辑:张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