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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少年游行中携攻击武器 被判“意图管有攻击武器”罪

原标题:香港少年游行中携攻击武器被判“意图管有攻击武器”罪

11月25日,香港15岁少年因携带攻击武器被判入更生中心改过。更生中心是用以感化教导年满14岁但未满21岁犯法人士。9月21日,该少年在屯门一场游行中被搜出镭射笔、改装雨伞及行山杖等。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庭审理该案件并裁定被告犯有“意图管有攻击武器”等罪名。裁判官称被告妨扰公众安宁并危害警察人身安全。裁判官重申被告有权表达诉求,但要在合法及和平的情况下进行。辩方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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