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株洲创新执法机制“4+1”模式做深做实河长制
株洲市“4+1”轮值巡查联合执法现场(株洲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供图)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湖南株洲市,是长株潭城市群对接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湘江既是湖南的母亲河,也是对接长江经济带的黄金水道。如何一河一策、因河制宜,加强湘江株洲段水环境保护,健全河湖管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成为了株洲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河长制”做深做细做实的关键所在。
“河湖治理的问题在水里,根子却在岸上。”株洲市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顾峰坦言,河湖管理与保护涉及水利、住建、生态环境多个职能部门,存在着职责交叉、责任不明、执法协调难等问题,牵头部门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出现了“九龙治水”难的尴尬局面,难以推动工作持续开展,也没有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机制。
为推进河长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破解“九龙治水”难题,顾峰介绍说,自2017年开始,株洲市率先全省创建“4+1”轮值巡查联合执法机制。“1”即市公安部门负责执法保障,“4”即由市生态环境、水务、交通、畜牧部门轮流牵头巡查执法,该模式在全省系首创。“1”即市公安部门负责执法保障,“4”即由市生态环境、水务、交通、畜牧部门轮流牵头巡查执法,依照“统一指挥、分工协助、严厉打击”的原则,共同查处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以联合执法机制守护“一江碧水”,确保河晏水清。
破解难题有了抓手,“河长制”变“河长治”,机制效能不断凸显,治理成效逐年提升。据介绍,“4+1”创新机制实施两年来,通过株洲市《湘江河道日常监管细则》,执法部门变被动为主动,建立了主动巡查机制。针对湘江株洲段非法采砂、“四乱”行为屡禁不止现状,在敏感时段、敏感水域加大了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和查处了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设置行洪障碍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
一组数据见证了“4+1”联合执法机制的整治成效:
两年来,共查处湘江非法采砂行为16次,切割非法采砂船吸砂船75艘;
通过河湖“清四乱”、湘江综合整治和生态复绿等行动,整治乱堆、乱采、乱占、乱建“四乱”问题153个,拆除非法砂场55处、建筑物3栋,2018年12月28日,株洲市湘江风光带荣获“国家水利风景区”称号;
通过污水直排口、非法捕捞等集中整治行动,清除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浮瓶铺网20000余平米,清理两岸菜地3处,收缴非法捕捞装置170余套;拆除钓鱼平台43个,查处餐饮趸船一艘;截流污水直排口31个,消除了一批影响城市饮用水水源的隐患;
通过“亮剑2019”行动,查处涉河违法行为200多起,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5起,移送起诉6人,行政拘留14人;办理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34起,行政案件12起,行政拘留11人。
“在管理上、指挥上、行动上做到‘三统一’,严于执法、严于处罚,从制度上、巡查上、考勤上做深做实做细。”株洲市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顾峰表示,下一步,将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深入推进和完善‘4+1’轮值巡查联合执法机制,因河(湖)制宜,不断提升河湖治理水平,从“河长制”迈向“河长治”,实现“河长清”。(黄萍尹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