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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发文99条措施促知识产权保护将如何落地?官方回应

原标题:两办发文99条措施促知识产权保护将如何落地?官方回应

将加快制定推进计划,并建立重点任务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昨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今天(11月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加快制定推进计划,并建立重点任务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

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甘绍宁介绍说,《意见》是新时代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意见》包括99条重点措施,对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

主要包括:一是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包括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等。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包括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等。

三是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包括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等。

四是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包括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等。

《意见》还提出要从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等方面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此外,《意见》明确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将建立重点任务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

甘绍宁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制定落实《意见》的推进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意见》提出的节点目标,结合职能和分工安排,牵头制定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要点,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明确专项任务、组织专项行动,力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每年跃上一个新台阶。

同时,持续完善与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推进与衔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意见》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任务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及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持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事项,将按程序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保护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管理机构设置等措施,共同做好《意见》落实的人、财、物等基础保障。

新京报记者许雯

编辑樊一婧校对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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