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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举行收费公路相关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

原标题:贵州省举行收费公路相关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

明年起货车通行费将按车型收

贵州省举行收费公路相关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

11月22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召开贵州省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就听证方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会上,听证人就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调整背景和方案思路、调整的主要内容、相关影响分析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据悉,本次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安排部署开展的一项工作。按照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收费公路将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同时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过去的“计重收费”方式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贵州省有关部门在前期政策研究、广泛调研和通行费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方意见形成了本次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该方案采取收费费率平移方式进行,价格水平总体平稳,略有降低,满足交通运输部“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有关要求等。

据介绍,同类型空载、平均装载和满载将执行同样的收费标准。在保证总体货车通行费稳定的前提下,平均装载货车通行费下降,而满载货车通行费会大幅下降,客观上也能激励司机在收费公路满载运输,以降低空驶率,促使货车提高实载率和提高公路运输效率,节约物流运输成本的同时,提升全社会的运输效率,有利于促进公路货运行业集约经营。据悉,空载指装载部分小于装载限值的20%,满载指装载部分大于装载限值的80%。

听证会参加人有来自省人大、政协、消费者协会、省直部门、收费公路经营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等领域共15人。大家普遍认为听证方案符合贵州省收费公路实际情况,并提出部分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相关单位将对意见进行汇总,进一步完善方案后,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后实施。(记者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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