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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收关注函:开展区块链合作是否必要和可行

原标题:鸿博股份收关注函:开展区块链合作是否必要和可行

鸿博股份收关注函:开展区块链合作是否必要和可行

新京报讯 11月22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或“公司”)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关注函提到,11月20日,鸿博股份披露公告称,与上海哈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世科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彩票、电子票据等领域开展合作;11月21日,鸿博股份再披露公告称,与柬埔寨金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象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彩票产品及应用、彩票全产业链战略等领域开展合作。

深交所要求鸿博股份就以下事项进行自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哈世科技、金象公司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

2、哈世科技涉及区块链领域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应用场景及市场规模、市场竞争情况、所拥有的区块链技术及人才储备情况、盈利模式及其可行性、近三年取得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3、公告披露,鸿博股份与哈世科技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彩票产品及应用,包括彩票系统及电子票据系统,以及共同投资基于上述区块链业务的经营主体等。请以图表或举例的方式具体说明区块链技术在彩票、电子票据系统的应用场景、是否具备可行性。

4、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及鸿博股份现有主营业务,说明与哈世科技、金象公司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与现有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效应,相关决策是否科学谨慎,以及预计对鸿博股份2019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并就上述合作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5、今年5月29日,鸿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尤氏家族将其持有的7126378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6%,转让给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泰控股”);6月17日,鸿博股份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请鸿博股份在函询的基础上说明:(1)寓泰控股与鸿博股份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变更等;(2)鸿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函发出之日前三个月股票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三个月增减持计划。

6、鸿博股份披露相关公告前两日股价连续上涨,其中11月18日涨幅达到9.95%。请鸿博股份说明上述事项的动议、筹划过程、涉及人员及保密情况,并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名单、股票交易情况自查报告。

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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