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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原标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者按11月13日,第一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代表围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就“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发挥检察主导责任”“充分发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落实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等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现摘要刊发部分与会代表发言,敬请关注。

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检察主导责任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闵正兵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梁经顺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魏永升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陈娟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坚持站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通过转变理念、统一思想、规范制度、定期通报、技术支持、总结修正等方式,切实保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位。

多措并举协调,打造高度共识。加强学习。采用邀请有经验的法官授课、召开量刑建议座谈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量刑建议相关规范,提高量刑建议水平。强化沟通。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分析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建立有效沟通协商机制。

坚持定期通报,形成倒逼机制。对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等数据采取周报和月报的形式定期进行通报,倒逼检察官在办案中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为常规办案模式。

强化释法说理,提升庭审质效。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及时开示客观性证据,帮助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促使其主动放弃对抗,认罪认罚。

依托技术支持,提高量刑精准。一方面依托各类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进行数据抓取,加强对法院不采纳情况的汇总分析,反向考量量刑建议科学性,为进一步精准量刑积累经验;另一方面自主研发辅助承办人确定量刑系统。探索研发“量刑小智”信息化辅助系统,嵌入量刑幅度和情节,采取勾选和补充填录相结合的形式自动生成量刑建议,辅助检察官精准量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准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内涵,严格依照“依法、简便、高效”标准,强化“主导”责任、聚焦“关键”节点、主推“精准”量刑,工作开展稳妥有序,较好地实现了制度效能向治理效能的转化。

一是抓紧制度适用。认真落实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制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明确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权力清单,确保检察官在客观公正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是抓实协商沟通。严格规范讯问和认罪具结程序,严格落实权利告知、值班律师、听取意见、证据开示等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充分理解相关法律后果后真实、自愿认罪认罚。充分保障值班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促进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实质化。

三是抓好精准量刑。对新类型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点案件,与区法院及时沟通,推动形成共识。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永升: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加强与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推进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专案专办。

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从源头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认罪认罚案件明示机制,做到简案速办。完善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做到繁案精办。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调,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一是优化办案团队建设。推行员额检察官全员办案工作模式,在合理分配案件,明确办案要求和纪律,保障案件质量的同时缓解部分办案部门员额检察官的压力。二是简化办案流程。对认罪认罚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结合速裁程序适用,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出庭程序,以集中提讯、集中审结、集中开庭的方式快速办理,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完善办案机制。制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操作规则》《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量刑建议基本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与要求、适用程序、量刑建议的刑期确定等作出细化规定,方便办案人员操作。

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保障案件办理质量。强化案件预研,提高审查质量。通过预研,就适用速裁、简易或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与法院达成一致。精准量刑建议,提高法庭采纳率。与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危险驾驶类案件的量刑幅度、从重处罚幅度等问题达成共识,形成统一量刑标准。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娟: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积极融入“大治理”格局,在探索中深入实践,在实践中守正创新,以四个“两手抓”整体落实检察主导责任。

坚持“两轮驱动”,一手抓“制度”一手抓“力度”,着力固根强基。健全办案制度,变“单线作战”为“多方合力”。联合多方力量,制定《余杭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经费保障。推进适用力度,变“被动接受”为“主动适用”。一方面促进公安机关做好基础性工作,对认罪认罚案件予以标注和区分;另一方面加大检察环节适用力度,以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由易到难分步有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紧扣“两个效果”,一手抓“权利保障”一手抓“社会效果”,提升加速度。既做好犯罪追诉者,又做好无辜保护者,充分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既有担当力度,又有民生温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夯实“两大支撑”,一手抓“精准量刑”一手抓“理念传导”。以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为支撑,切实承担起检察责任;以理念传导为支撑,加强与侦查人员交流。

聚焦“两项创新”,一手抓“质量”一手抓“效率”。聚焦案件质量管控,构建“三位一体”认罪认罚案件质量管理体系;聚焦案件办理信息化,加大科技助力,提升办案效率。

办好群众来信促进治理能力提升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陈重喜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姜广俊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贺卫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张时贵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重喜:在群众来信来访中,涉民行类案件占相当大比重。民行检察工作直接影响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成效,做好民行检察工作对做好群众来信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群众来信回复流程,要求所有群众来信一律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信访子系统;有明确联系方式的群众来信一律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重大、敏感、复杂的信访案件一律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书面回复;所有群众来信一律按照诉求性质和管辖进行分流办理;对信访事项每月清理一次,对即将到期或超期未结、未回复的一律催办督办;3个月内一律将办理结果或者办理过程和工作进展答复来信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办案部门检察官责任。案件承办检察官须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向控申检察部门反馈,三个月未办结案件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每月反馈案件进展情况。控申检察部门定期对办案部门回复情况进行通报。

为提升办案质效,力求高质量回复群众信件。武汉市检察院制定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优化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效的若干措施》,实行简案简办、繁案精办,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向重大疑难案件适当倾斜,同时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为做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深化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广俊: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制度引领,规范办信流程。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创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强化制度废、立、改,制定《办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规定》《来信处理工作流程》等。

二是机制保障,提高办信质量。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日清、周结、月汇总”要求,对上级院转交来信、本院接收来信、其他机关转交来信逐件登记、分类处理,实行清单式、台账化管理,做到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

三是联动协作,增强办信合力。注重内部协作,善于外部借力,最大限度帮助来信群众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办信合力,健全内外部协作机制,持续跟踪问效,压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努力形成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来信办理回复工作机制,提升回复精准度和质量效率。

四是进一步提升办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实训锻炼、岗位交流,着力培养群众工作能力、防范风险能力、释法说理能力,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贺卫: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扎实运用北京市检察院提出的“接诉即办”信访工作机制,对于所有群众来信,都严格做到即收即复,不超七日;接诉即办,及时处理;过程公开,随时查询;办结告知,三月为限。

一是以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官办案组建设为契机,加强组织保障。在明确由检察服务中心承担“一个窗口对外”的信访接待、线索管理等职能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信访答复职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涉检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全院树立起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意识。

二是以专业化、规范化来提升来信回复、来访接待、线索受理、矛盾化解等工作的能力和质量。组织专门检察官办案组,集中对现有的来信和线索开展分类排查,同时建立每周向院党组通报来信来访情况的周通报制度。

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力求“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进一步整合优化检察互联网平台,研发了“检察业务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系统”,实现处理来信来访功能整合。

四是以自身检察工作实际为基础,深入细化“检察业务接诉即办及查询反馈”配套工作办法。强化初次信访的“分诊台”作用,要求办信接访的检察官严格每信必复、每访必谈、每谈必录。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福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两级检察院一把手工程,作为护稳定、促发展、强监督重要抓手,通过办好“小信件”促进社会“大治理”。群众来信是司法办案“风向标”“晴雨表”,将办信与构建实施“五化监督模式”相结合,有利于促进解决监督覆盖“窄”、监督手段“软”、监督刚性“弱”等问题。

一是融入线索收集多元化。发挥办信对监督线索收集主渠道作用,通过办信促成办理监督案件。福清市检察院在办理湖南籍当事人严某良反映身份被冒用产生犯罪污点信件时,主动调查核实,监督公安机关删除犯罪记录,还其清白。

二是融入监督事项案件化。深入分析群众来信诉求,注重把群众反映强烈、能够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事项,纳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范围。

三是融入调查核实全面化。制定实施调查核实工作规定,着重对群众来信反映的违规立案撤案、涉嫌虚假诉讼等需要调查核实线索作出细化规定,促进提升监督成案率。

四是融入办案监督均衡化。对发现群众来信反映监督线索被查实,而原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未能发现的,在司法绩效考核时予以扣分。

五是融入检察建议规范化。充分发挥群众来信对检察机关掌握社情民意渠道作用,围绕群众反映的社会治理难题,制发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强化医保卡规范管理、强化校车监管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曾国东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何忠伟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宋志学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王吉霞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傅君佳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面对新时代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新使命,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坚持理念引领,积极开拓创新、稳妥实践,以典型案例促进公益诉讼品牌建设,努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的“虹口方案”。

聚焦公益诉讼重点领域。突出查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国有财产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损害公益案件。就生产销售“假减肥药”“假阿胶”系列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网络餐饮、超市食品、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沿街商铺随意排放污水危害环境案,修复因长期排污造成的环境损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国有财产监管和保护,办理国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追回损失3000余万元,督促收回2处被非法变卖的房屋产权。

加强公益诉讼“等”外探索。针对文化传承保护、城市公共安全、文教医疗等领域侵害公益问题,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办理全市首例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公益诉讼案,为市人大修订《上海市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保护建筑条例》提供案例样本。针对老旧居民小区众多、社区治理情况复杂等情况,先后办理架空高压电线与树木缠绕、高层建筑装饰性构件高空坠落危害公共安全等案件,维护社区公共安全。办理托育机构违规经营侵害幼儿权益案件,推动各方落实联席会议机制,督促加强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促进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忠伟:公益诉讼检察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湖南省湘阴县检察院坚持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是探索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库和线索台账,一案一登记、一案一评估。整合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申检察等部门职能和人员力量,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

二是探索“一线工作法”和“一案三查”制度。紧盯一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走访调研,贴近基层一线“拉网式”摸排,发动一线群众积极举报。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审查案件时,从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三个角度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移送公益诉讼线索。通过上述两个办法,共收集公益诉讼线索83条。

三是完善检察建议“刚性化”监督机制。对发出的每一份诉前检察建议进行可行性评估,确保发出的检察建议令人信服。推动将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治理考评的内容。实行检察建议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同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回复制度,明确行政机关不落实检察建议的由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优化专家辅助人出庭机制。对于专业性强、疑难复杂的公益诉讼案件,邀请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专家辅助人出庭,为检察机关起诉意见提供有力支撑。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志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加坚定了我们探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信心。当前,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努力做到“五个主动”。

一是主动汇报,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主动向党委、人大等请示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寻求支持。

二是主动学习,把握公益诉讼工作新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实战促学习。

三是主动担当,领导带头办案作表率。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和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检察长和1名副检察长编入民行部门办案。

四是主动释法,最大限度落实诉前检察建议。坚持“提起诉讼是办案、督促履职也是办案”的理念,针对被监督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的误解和不配合等问题,主动向其解释公益诉讼的意义和相关法律规定,争取理解和支持,增强监督质效。

五是主动协调,建立制度促长效。与环保、林业、国土、食药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沟通,统筹协调解决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顺利开展。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吉霞:近年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全方位推动,采取“五个一体”措施,坚持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的“小切口”实现公益保护整体推进的“大作为”。

一是工作目标一体推进。每年确定一个或几个民生领域作为两级院重点监督方向,先后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建筑材料生产领域污染环境”“松花江流域专项整治”“街边洗车污染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突出解决重点领域公益损害和不依法行政问题。

二是案件线索一体挖掘。注重内外联动,生态环境部门向检察机关移送环境污染问题线索40余件;注重上下联动,由市院挖掘线索,再按地域向基层院交办医疗废物清理线索;注重“十大业务”联动,通过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线索,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

三是办案力量一体统筹。在“整治小煤窑安全生产”“校园内食品安全”和“农村面源污染”等专项工作中,建立若干工作专班,两级院力量统一调配。

四是案件质效一体管控。案件统一由市院审批,市院进行逐院、逐案对接指导,确保立案、制发建议、跟踪整改等各步骤标准统一、质量统一。

五是监督刚性一体做实。坚持“一案三查”,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一查行政机关违法问题;二查相关人员涉嫌犯罪问题;三查已经发生的公益损害问题,以监督促恢复。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保定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

直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难题,在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提高公益诉讼检察“贡献率”。一是主动融入中心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政府支持。二是积极搭建共享平台。牵头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了“两法衔接”平台、“公益诉讼”平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平台,实现了与环保、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解决生态环境、食药安全问题,促进了依法行政。三是着力探索跨域协作。树立公益保护“一盘棋”思想,探索建立了“涞源—涞水—易县”“阜平—平山—五台”“保定—大同”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共同体,制定了信息共享、协助调查、线索移送、跨区域起诉等机制,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化。

直面办案领域不平衡现状,在固强补弱中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一是着力补齐领域短板。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二是着力拓展监督范围。充分借用“外脑”,与河北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开展检校合作,设立河北省首家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为办案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充分利用保定检察“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设置公益诉讼专栏及举报线索平台,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社会治理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姚福安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姚福安

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实践,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更新履职理念,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认真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重自强、谋发展”总要求,牢固树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七种履职理念”:“转隶就是转机”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理念、客观公正立场理念、精准监督理念、理性审慎谦抑理念。在此基础上,形成河南检察发展具体思路,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这一基本途径。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坚持“固强补弱、全面监督、理性规范、质效优先”原则,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夯实基础、深化监督、用好外脑、提高质效”原则,做强民事检察;坚持“选准切口、加大力度、双向监督、彰显价值”原则,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把准定位、积极稳妥、突出效果、多赢共赢”原则,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发挥检察职能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依法打击犯罪与平安河南建设相结合,坚持依法办案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分析研判申诉案件,促进源头治理。

注重建章立制,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加强责任机制建设。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构建责权一致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加强管理机制建设。按照符合司法规律、科学系统、规范高效的原则,完成河南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初步形成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体系,涵盖了入额遴选、员额动态管理等职业保障内容。加强办案机制建设。正确处理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宏观业务管理与具体个案监督、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关系。实行捕诉一体,突出办案专业化。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设立专家人才库。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季度业务分析制度。突出检察官刑事检察主导责任。

摄影:李立峰李维肖俊林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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