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速入口“双超”劝返车辆降八成查处货车超限超载1.6万起
11月20日,省治超办最新统计显示:11月4日我省高速公路实施入口拒超以来,共劝返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8148辆,入口超限超载劝返车辆逐日减少,由首日的4003辆,减少至18日的845辆,下降比例约为78.9%。高速公路出口超限率由1.27%降至0.50%,下降0.77个百分点。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自10月12日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两客一危”车辆严重交通违法1075起,联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查处货车超限超载1.6万余起。
入口拒超,联合发力
一辆6轴货车驶入收费站人工收费入口通道,经过通道上的一块钢板时,实时测量的车辆轴限、吨位、超限率等数据立刻显示在收费亭里的电脑屏幕上,如果车辆涉嫌超载,监控系统将实时联系附近的公安检查站,交警会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进行处置……这是记者近日在南京长江三桥主线收费站看到的场景。
入口拒超和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由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高速公路单位联合开展,以超限超载检测站为依托,路警联合执法协作。
距离收费站约50米处就是三桥公安检查站,收费站提示车辆超载超限后,检查站的交警会迅速赶到。在收费站另一侧是超限超载检测站,在收费站称重设备显示超限超载的车辆,会被引导到这里由交通执法部门进行核重。交警会根据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数,依法进行现场处置。“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超载超限车辆明显比以前少多了,特别是11月4日入口拒超后。”南京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陈子凡称。
源头治超,严控狠抓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住货运源头,控制超限源头,是抓好治超工作的关键。港口、大型物流市场周边的运输企业、非法改装车辆等都是治理超限超载的关键源头。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曾联合发文,针对与超限超载相关的车辆生产、改装、销售、注册、市场准入、检验、使用和路面检查执法等全过程、各环节,逐一落实责任主体,将治超关口前移,使治超工作由被动防守变主动出击。目前,《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已明确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的具体事项和法律依据。
省治超办相关人士表示,通过“一超四罚”,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分别实行处罚,目的就是从行业和市场两方面有效遏制超限超载的不良风气。
“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将重点车辆运输源头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针对驾驶人,进行对其资质的全面排查,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和法规宣传,使驾驶员增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驾驶超载车辆的安全法制意识。同时,深入辖区重点货运企业,对其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企业认真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从装载环节就杜绝超限超载。
路面执法,动态治理
除了依托高速公路自动称重设施等货车专用检测系统,路面执法依旧是治理违法超限超载的一道重要屏障。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部署交通执法支队对重点路段、重要节点、关键环节,针对性地开展百日攻坚联合执法,保障公路运营安全。
在南京交警支队高速十大队辖区,记者注意到,通过强化巡逻管控力度,进一步压缩超载超限车辆的生存空间。
高速十大队辖区内的宁合高速,有22个开放式匝道,周边矿山、土场等集中,渣土、石料、沙石、垃圾、混凝土运输等车辆居多,日均车流量约3万辆,货车占一半以上。高速十大队民警陈墨涵介绍:“一方面加强巡防密度,全覆盖巡管,对于动态的超载超限车辆,一旦在巡逻途中发现涉嫌超载超限车辆,巡逻民警将通过与主线民警联动、适时跟踪、服务区管控等方法,联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