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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亿元赃款去向不明 俩男子帮助“洗钱”获刑

原标题:上亿元赃款去向不明俩男子帮助“洗钱”获刑

正义网杭州11月20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杜倩楠郑佳君)提供银行账户过账就能轻松月入万元?“同柜取存”就能不留痕迹转账?其实,这是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转移资金新套路。11月19日,经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拱墅区法院以洗钱罪一审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

2018年7月,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在办理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堂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发现上亿元赃款去向不明。经过缜密侦查,顺藤摸瓜,最终牵出两名“神秘人”李某和雷某。

李某是一名70后杭州本地人,2016年年底的一通电话,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来电的是多年前认识的一位朋友朱某——一家金融理财公司的大老板,号称“资本浪潮的先行者”。

朱某不仅邀请李某参观腾信堂公司,还向他介绍公司对外发售的金融理财产品,提出让李某办理银行卡供公司走账使用,并允诺支付每月1万元好处费。李某心动不已,还找来自己的同事雷某一起加入这项颇具“钱途”的事业。

此后,腾信堂公司吸收的大量社会公众资金被陆续存入雷某、李某的账户。根据朱某等人的指示,雷某、李某不仅大额提现,还以同柜取存的方式协助将巨额赃款流转给他人。

所谓“同柜取存”,其实就是由前后二人相互配合在银行同一柜面办理取现、存款业务,达到转账之效果,但不留下转账痕迹的一种新型资金转移方式。

后经查,雷某转移犯罪所得达6300余万元,李某转移犯罪所得达3200余万元。

2017年深秋,伴随P2P理财平台曝雷不断,雷某和李某开始感到惶恐不安。雷某找到朱某,让她写了一张“走账与雷某无关”的字条以求“自证清白”。而李某则删光了他和雷某、朱某的聊天记录,还变卖了朱某为自己购买的轿车,以求脱离干系。

然而雷某和李某二人最终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2018年底,雷某、李某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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