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检察机关将心比心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案结也要事了
不仅案结,也要“事了”
——云南省检察机关将心比心办理群众信访案件
“说了这么长时间,你们要不要留下来吃饭啊?”91岁高龄的王某热心地挽留在场的检察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转头又对老伴儿说:“去给他们拿点水果吧。”很难想象,这位精神矍铄的老人为了申请落实自己退休改离休等相关政策,已经走了长达17年的申请之路。
今年4月23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来到老人家中登门拜访,当面告诉他检察机关不支持他的监督申请的原因。一起来的还有老人退休前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同时他们也带来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足足有一米高。
虽然结果是不支持监督,老人听了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后表示:“我接受你们的决定。”他邀请大家留下来做客,检察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婉言谢绝了。至此,这位老人的申请监督案不仅案结,也做到了“事了”。
当事人情绪需要出口
在王某长达17年的申请中,行政机关经过大量调查了解情况,认为老人的情况缺乏退休改离休的基本依据,不符合政策规定。老人不满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法院以该案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为由均未予立案,他又向云南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仍然被裁定驳回申请。老人不服,多次向各级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申诉上访。
负责办理案件的该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史亚凤告诉记者,这种类型的案件是否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争议。她对案卷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后,发现其中一份关键的证人证言前后矛盾,现有证据从法律上确实无法支持王某的诉求,经提交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她得出了不支持监督的结论。下一步,按照通常的做法,邮寄送达不支持监督的决定就可以结案了。
记者了解到,王某在退休后的第二年就自学通过了司法考试,后来又拿到了律师资格证,始终相信法律能解决他的问题。但是老人申诉了17年,每次得到的都是否定的回复,甚至没有人能真正听听他的心里话,老人内心积怨已久。
“当事人相信法律,我们就用证据说话。”办案检察官决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王某的代理律师,一起到他家里送达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并重点围绕该案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政策准备答复方案。
“张军检察长一再要求检察工作要做到极致。老人家坚持这么久,再当面去听听他还有什么合理诉求,就算是舒缓他的情绪也值得。我们的工作绝不能简单就案结案,检察机关监督办案,就是要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不能案子办结了,事儿还在那摆着。”史亚凤说。
见到前来送达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检察官,王某当面向检察官阐述自己的诉求,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老人把积压十多年的怨气全部倾诉了出来。
检察官全程耐心倾听,一边听一边分析证据。“其中关键证人的证词发生了变化,您是律师出身,会如何辨别证据效力呢?如果您是办案人员,出现这样的问题怎么采信?”办案检察官结合相关国家政策,得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他符合离休相关政策的结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带来的一米高的材料,也展示了17年来行政机关为解决其问题多方调查所作的努力。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肯定了老人发现法院存在超期审理的情况,并就此准备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的处理客观公正,现在看来我的事情行政机关也一直很重视。”最终王某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决定并息诉。
老人的两位代理律师与他是很好的朋友,从开始的情绪激动到对检察机关处理结果的信服,两位律师表示,他们如果早点发现证据问题,也会说服老人息诉的。
不仅仅满足于“案结”,云南省检察机关努力把群众工作和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以“事了”作为最终目标,为当事人提供充分表达诉求的平台,并有针对性地从法律、事实、证据以及政策层面,充分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除此之外,还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使当事人通过检察机关的公正办案,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又感受到被尊重和理解,最终实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促进实质性化解争议
上述案件是云南省检察院办理的很多案件中的一个,史亚凤告诉记者,这并没有什么特别,因为每一个案件都是这么办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进入检察环节申请监督的行政案件数量比较少,申请人往往是经历了法院的一审、二审、再审,都没能解决他们的诉求,心中疙瘩难解。同样,这种类型的案件往往历时较长,民事和行政交织,持续十多年的不在少数。
“他们来申请监督的时候满怀希望,都觉得检察机关是最后一道关口,可以解决问题,我们就要承担起这个责任。”云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陆萌萌在和当事人接触的过程中深有感触。她手上还有11个案件,绝大部分都是十多年的陈年旧案,有支持监督的,也有不支持监督的。“虽然我办的这几个案子有可能作出不支持监督的决定,但我还想做一些具体的工作,最朴素的想法就是希望真正能够案结事了。”她说。
史亚凤正在办理的另一起花农告政府补偿的申请监督案件历时长达8年,是一起可以提起抗诉的案件。如果直接抗诉到法院,云南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在办案数量上会有突破。但是在检委会讨论时,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决定暂时不向法院抗诉,而是先行调解。
“办案数量和老百姓的需求相比,老百姓的需求才是第一位。”史亚凤告诉记者,在调解的同时,经过和第十检察部沟通,目前正在以启动司法救助的方式来帮助当事人。
记者发现,从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到每一个案件承办人,都秉持把解决实质性争议作为最优先考虑的办案理念,不仅仅是简单地抗诉、发检察建议。
“要抓住一切机会化解矛盾。如果还仅仅停留在就案办案,老百姓的诉求没有得到实质解决,怎么算是为人民服务?怎么才能体现最高检要求的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王光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要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人民群众期盼、社会关切中寻找切入点,把每一个案件都落到实处,都能给当事人一个交代。
认真对待每一封群众来信
王某的案件是在云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收到其来信后,把线索转交第七检察部对案件进行审查的。同时,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收到来信的第二天,检察机关就向王某回复了分流移送的情况,这让老人从一开始就安心了不少。
记者了解到,为促使来信办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云南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都确定了一名部门领导担任信访联络员,负责督促、统筹本部门接收的来信办理和回复工作。第十检察部在7日内回复管辖事项时一并将承办部门和信访联络员情况告知来信人。
同样,在个旧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及申请人低保和抚恤金的民事裁定监督案件中,在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当日就做出书面受理通知送达来访人,减少来访群众诉累,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要求。
案件移送后,控申检察部门对案件的办理进行跟踪督促,经审查后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冻结当事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账户和抚恤金账户的民事裁定违法。
鉴于该民事裁定涉及申请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个旧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及时审查,快速分流,跟踪督办,承办部门在案件受理后22天内办结,并及时答复来访人,让民事监督申请的诉求得到圆满处理。检察机关不仅做到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同时也以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为突破口,推动其他办案部门提升办案质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7月31日,云南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琼芬收到一封来自基层群众的邮件,反映法院生效行政判决未得以全面有效执行,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收到邮件当天,王琼芬就将信件转发至第七检察部核实。
这是一起持续了19年的拆迁补偿案件,第七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雪情迅速指导有管辖权的属地检察院介入,8月底补偿款已全额兑付。短短一月有余,困扰19年的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据统计,今年4月28日至9月30日,云南省检察机关共收到联系方式有效的群众来信2118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应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819件,已答复754件,其余正在积极办理中。
在全国检察机关范围内,今年1月至9月共收到群众来信251407件,具备回复条件的194264件,全部作出了7日内程序回复;从6月开始,先后有62077件案件到了3个月答复期,其中61245件答复了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率为98.7%,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国检察机关也正在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着这样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