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内容提要
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不懈奋斗。令我们倍感自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和完善起来的,这是我们坚定制度自信的重要立足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有效管用、深得人民拥护,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科学制度体系。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有机统一起来,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13个方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我们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不懈推进制度建设
我们倍感自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探索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习近平同志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党孜孜以求的宏伟目标。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团结带领人民为此进行不懈奋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开始了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开启制度建设新征程。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日益得到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全会通过的《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深刻回答了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形成和发展的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得来的,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必然产物。这是我们坚定制度自信的重要立足点。
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根本保障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不好,要看事实,尤其要看中国人民的判断。习近平同志指出:“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极大改善,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国人民切实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保障和促进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科学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深深扎根中国社会土壤,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充沛养分,并不断借鉴吸收其他制度文明成果的长处,在古老的东方大国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也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对市场经济模式的重大创新,它既具有市场经济的普遍特征,又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的伟大创举。再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也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的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出独特优势和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管用、深得人民拥护。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穷二白”到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中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极大提升;从缺吃少穿、生活困顿到追求生活品质、文化娱乐丰富,中国人民过上了以往难以想象的新生活;从被封锁被威胁到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的国际地位空前提高。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真正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问题,具有显著优越性,是有效管用、深得人民拥护的先进制度和治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永葆党和国家生机活力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保证人民安居乐业、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变革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套在改革开放中不断自我完善、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会固步自封,而是着眼于形势变化、任务变化,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实现重大制度改革创新;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充分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的有益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不断完善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协同推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的步伐不懈怠、不停顿,我们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能够在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中更加适应发展要求、人民期盼。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坚持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空前严峻。坚定制度自信,既要充分认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知其来之不易,对之倍加珍惜;又要通过完善和发展,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把握守正与创新的辩证法。制度创新是在守正前提下的创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个大方向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和动摇。《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体现的正是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不仅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且要不断增强其发展性和创新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牢靠而持久的制度保证。”我们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