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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搞“一言堂”的国企董事长 六大纪律违反四项

原标题:纪法在心上前路不偏航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前不久,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查,刘岗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犯罪,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从通报来看,党的六大纪律中,刘岗违反了四项。刘岗先后350多次违规违法决策,主持召开董事会77次,其中73次均以通讯(传签)方式表决,以领导班子会代替董事会,党委会、董事会变成了情况通报会,集体决策流于形式;毫无顾忌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37次、公务舱19次,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豪华车辆6辆,等等。把公权当私器、把公财当私财,刘岗所作所为,既有违正道,更为纪法所不容。

不管是超标准乘坐头等舱,还是大搞“一言堂”,抑或是与私营企业主“暗通款曲”,刘岗违纪违法源于对党纪国法的漠视。“一直认为自己是业务型干部,对参加党的教育培训不感兴趣。党章是被留置以后才看的,你让我讲业务我能讲,要是让我脱稿讲一堂党课,我讲不出来,因为我连基本的概念都不知道。”刘岗的自我忏悔很能说明问题。“作为党委书记,他经常借口业务工作忙,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政治理论不学习、不了解、不掌握。”办案人员的总结也验证了这一点。在这位一把手的错误示范下,下级公司、内部员工上行下效,不良风气滋生蔓延,违规违纪现象频发,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受到严重污染破坏。

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底线。以党章为例,这里面有对党员基本的要求、必要的约束,深入学习之、践行之,才能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现实中,有些人常常挂在嘴边,可要么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要么是手电筒照别人不照自己,要么是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殊不知,党纪国法为党员干部标示出不偏航、不触礁的安全航道,偏离了这些航道,“人生的小船”说翻就会翻!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这个差距,不仅仅是从字面上找一找言行举止有无出格越界的地方,更是从思想上查一查是否还同入党时一样纯粹坚定。有差距,不可怕;有漏洞,可以补。党员干部要在主题教育中重温并牢记初心,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校准航向,行稳致远。(颜士会)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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