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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劳教获释后失踪6年:该协力找人而非扯皮

原标题:老人劳教获释后失踪6年:该协力找人而非扯皮

老人失踪6年,原劳教所也好,市司法局也罢,当下最重要的不是扯皮,而是全面还原侯周桂释放时的具体细节,协力寻人。

老人劳教获释后失踪6年:该协力找人而非扯皮

▲资料视频截图

据澎湃新闻报道,陕西汉中勉县老人侯周桂从劳教所“解教”后,就失踪6年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因为收赃,侯周桂在2012年被处以劳教1年的惩罚,但家属按原定的日期到达劳教所时,却被告知侯周桂已提前“解教”。此后侯周桂的下落就成了当地的“悬案”。而相关法律文书中出现“7月8日”和“6月25日”两个释放日期,有的落款日期还出现了涂改迹象。

互相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陕西省汉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前身是陕西省汉中劳教所)和汉中市司法局,对此各执一辞。司法局坚称自己没有收到过解除劳教的通知,没有移送到自己这边;据新京报报道,省汉中戒毒所13日晚发布情况说明,称是依法提前放人、发过通知。

其时66岁的老人,在劳教获释后莫名其妙地失踪。考虑到这可能牵涉到一个公民的生命安全,也关乎有关部门操作的规范性,这里面的疑点必须厘清。

不得不说,这事发生的背景跟节点有些特殊。侯周桂老人当年是被劳教,而不通过司法机关审判就能直接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劳教制度,是当时备受诟病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因其与法治要求相违,该制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被叫停。

但侯周桂不幸地“掉进了庞大司法转型的夹缝里”。对司法体制而言,这可能是一次小概率的疏忽;对这位老人及背后的家庭来说,却是一场无妄之灾。

侯周桂的悲剧发生在废除劳教的节骨眼上:2013年1月7日,中央政法委明确,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这等于向全国发出取消劳教的动员令,但直到当年年底才正式废除劳教制度。从当时的新闻可以看出,很多地方在当年上半年已提前解除劳教、对相关场所进行转制。

其时劳教系统干警也正处于职业前景难卜的关口,难免人心浮动。侯周桂的失踪是否跟“解教”工作流程执行不到位有关,显然值得调查。

按照陕西省汉中戒毒所的说法,对侯周桂原决定于2013年7月8日解除劳动教养,但接到上级“关于清理工作”的通知后,决定在第二天就放人了。及早落实废除劳教、提前放人固然是个重大利好,但要避免“忙中出错”,涉及公民人身安全的司法程序也不应该马虎操作。对当地司法局也是如此:司法局安置办的回执上,“侯周桂”的名字连写错了3个字,成了“候国贵”,这不应该。

这里面,老人解教后没如期返家,问题到底出在哪个环节?原劳教所释放时未及时通知司法局和家属,是不是真的……这些问题都需要被廓清。轻微违法的侯周桂不知所踪6年了,也该尽早有清晰说法,至少该有调查过程与进展披露。

由此看,原劳教所也罢,市司法局也罢,当下最重要的不是扯皮,在文件的落款日期上打转转,而是全面还原侯周桂释放时的具体细节,协力寻人。

在我看来,不妨由陕西省司法厅介入做出全面调查:前后矛盾的落款,到底哪个文书才是真实情况?当初的“出监记录”有没有?这些都该有清楚答案。对于熟知内情的关键人物也该进一步问询,还原侯周桂当时“出狱”的具体情况。如果侯是正常被释放,只是在路上出了问题,那也该做出全面调查。

毕竟,本位主义该让位“人命关天”,这是硬道理。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编辑陈静校对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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