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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法院:法官高效办案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原标题:港南法院:法官高效办案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真没想到从立案、现场勘查到作出裁定才用了一天的时间,辛苦法官了!帮助我们企业排忧解难,太感谢法官了!”11月8日,当事人在签收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了惊讶,并连声对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11月7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对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审查、当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当日送达,高效率护航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该起涉民营企业案件是关于原告广西某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贵港某纸业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被告因自身原因违反约定,于2019年10月26日采用封门、挖路等手段限制原告的员工、车辆正常进出,导致原告从10月27日起到至今全线停产停业。于是,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停产停业导致200多名员工失业,向港南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

考虑到当事人迫切紧急的生产经营需求,该院主办法官韦法官于11月7日立案后,当天立即驱车前往现场勘查相关情况。到达现场后,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韦法官进行了认真严谨的实地勘查。经过对涉案企业的实地了解、现场测量以及对各方当事人的询问,韦法官对案件有了更充分的了解。于是,为尽快恢复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韦法官根据勘查结果,迅速作出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要求被告拆除封堵锅炉厂房进出大门的相关障碍物,并对原告煤车通往35吨/时锅炉所需的道路设置的坑道、沟渠进行回填、平整,恢复原貌。

直至当天晚上8:00,夜幕降临,韦法官仍未停止忙碌的脚步,继续奔波在前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路上。由于涉案公司的员工早已下班,空无一人,韦法官便将民事裁定书张贴在公司的办公室门口。次日,当事人看到裁定书后来到了法院签收相关法律文书。于是,就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从立案到作出裁定仅用了一天时间,该院法官认真履行职责,用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维护涉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涉民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缩短办案周期,把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作为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突破口,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始终,服务好民营企业,并主动深入辖区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延伸司法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涉民营企业案件走访调研等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今年1-10月份,该院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841件,结案557件,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6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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