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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网售禁令出台 法律"身份"仍待明确

原标题:电子烟网售禁令出台法律"身份"仍待明确

阻击电子烟

电子烟网售禁令出台 法律

图片来源于网络

电子烟网售禁令出台 法律

11月1日,距离立冬还有一周时间。但对电子烟行业来说,监管的“严冬”却在这一天提前到来了。

当天,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告,向电子烟发出“线上全面禁售令”。

禁令迫使电子烟含恨缺席今年的“双十一”电商购物狂欢节。

电子烟曾一度被标榜为“无毒无害”的“戒烟神器”,国家为何要对它出重拳?强化电子烟监管,还要在哪些方面继续发力?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美丽的谎言

清华大学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中国2018年电子烟年销售总额达337.5亿元。电子烟正在成为高速增长行业,消费人群持续增长。

电子烟之所以受到追捧,原因之一是它科技感强、造型时尚、口味多样,比传统香烟更让年轻人心动。“抽电子烟很潮、很酷。”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高中生说。

电子烟的上述特点,也使得一些追求时尚的年轻女性成为电子烟的拥趸。

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电子烟从一问世就在打的“健康牌”。“电子烟不是烟”“无害健康”“不产生二手烟”“有助戒烟”……这些随处可见的营销口号,人们耳熟能详。据2016年的一项调查统计,89%的电子烟网店会宣传与健康有关的益处,78%会宣称没有二手烟的危害,67%会提出能够帮助戒烟。

记者的随机调查表明,八成以上消费者最初接触电子烟,是因为受到上述宣传的诱导。

周先生原本是位资深烟民,为了戒烟,2017年他开始尝试被标榜为“戒烟神器”的电子烟。如今两年过去了,他很少再吸传统香烟,然而,电子烟却始终没有戒掉。“电子烟一样上瘾。”王先生坦承。但他同时认为,电子烟毕竟不算烟,对自己、对他人的危害比传统香烟小得多,“戒不掉也无所谓”。

这种认知在电子烟消费群体中具有广泛代表性。然而,世界卫生组织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评价。

早在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就曾发布报告指出,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某些品牌的电子烟产品还会释放出一些致癌元素,相比传统香烟对身体损害更大。另外,电子烟也有二手烟问题,电子烟的气雾可能含有尼古丁、金属颗粒、硅酸盐颗粒以及其他物质,同样会危害周围人的健康。

今年7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再次强调,电子烟“无疑有害”,不仅有尼古丁,还有其他一些有害物质,对健康的长期影响尚不明确;没有充足证据表明电子烟有助于戒烟。报告提醒人们不要被相关企业的宣传所误导,并呼吁各国政府加强监管,防止电子烟危害公共健康。

11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邀请专家就“电子烟对健康的危害”等话题进行在线访谈。据专家介绍,电子烟的危害包含四个方面:一是电子烟主要成分“尼古丁”本身是一个成瘾性物质,在我国被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过量摄入可能危及生命,且尼古丁成瘾也是一种疾病;二是电子烟释放的气溶胶含有乙二醇、醛类、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多环芳香烃等物质,这些物质成分是已知有害健康的致癌物质;三是电子烟可引起肺部疾病、癫痫、哮喘、过敏,长期使用会增加患慢性阻塞性肺病、肺癌、心脏病、中风等疾病的风险;四是电子烟的厂商为了增加电子烟的吸引力,在烟液里加入很多添加剂、不同口味的调味剂,这些添加剂或调味剂在加热后会产生有害物质,存在健康风险。

专家们指出,很多人把电子烟作为一个戒烟的替代品,这是非常错误和荒谬的。电子烟无助于烟草依赖者戒烟,反而会加重尼古丁成瘾的状态。此外,专家们还特别提醒,女性在怀孕期间吸电子烟是非常不安全的,悉尼科技大学研究发现,孕妇吸用电子烟会增加婴儿过敏哮喘的风险和哮喘的严重程度。

扣开烟草世界大门的敲门砖

最令人不安的是,电子烟生产厂商把主要目标客户瞄准在了青少年身上。

以美国为例。据今年11月最新发布的2019年美国“全国年轻人烟草调查”披露,目前电子烟在美国青少年中的流行程度之高“令人担忧”:在接受调查的约1.9万名美国中学生中,约27.5%的高中生和10.5%的初中生报告在过去30天中使用过电子烟。如果将这一调查结果外推到全美范围,那就意味着2019年美国有410万高中生和120万初中生使用电子烟。从使用频率来看,估计有160万学生经常使用电子烟,有97万每天使用。调查还显示,为吸引青少年人群,很多商家提供水果味、巧克力味、奶油味等多种香味的电子烟产品。

鉴于近年来美国青少年使用电子烟已达到“流行性级别”,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今年9月宣布,其下属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将出台规定,禁止销售非烟草味的电子烟产品,以控制青少年吸电子烟的趋势。美国总统特朗普11月8日也表示,计划将购买电子烟的最低年龄从18岁提高到21岁,以遏制电子烟在美国年轻人中间泛滥。

我国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今年5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约有1000万,使用电子烟的人群主要以年轻人为主,15岁至24岁年龄组人群电子烟使用率为1.5%。获得电子烟最主要的途径是互联网,比例占到45.4%。听说过电子烟、曾经使用过电子烟以及现在使用的比例均有大幅提高。

记者的随机调查与上述数据相印证。中学生成为电子烟重要消费群体的现状,尤其令人感到担忧。

“我们班45位同学,经常吸电子烟的有两三个,有的课间都忍不住偷偷拿出来吸几口。”11月1日,在北京石景山一所中学走访时,一名高二男生告诉记者。据他介绍,这些同学的电子烟主要通过电商平台购买,“附近的便利店也有卖,很容易买到。”

“电子烟中普遍含有的尼古丁成分是诱导成瘾的物质,提高了非吸烟青少年转换为吸烟者的概率。”这是今年“3·15”晚会对电子烟进行多维度调查后所得出的结论。有人因此把电子烟比喻成替青少年扣开烟草世界大门的敲门砖。

“青少年吸烟会对多个系统特别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产生严重危害。烟草中含有的尼古丁对脑神经有毒害,会造成记忆力减退、精神不振等。尼古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一旦吸烟成瘾,很难戒断。开始吸烟的年龄越早,成年后的吸烟量越大,烟草对其身体造成的危害就越大。”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这样指出。

法律“身份”仍待明确

11月的第一天,就在各大电子烟制造商和销售商摩拳擦掌备战“双十一”、准备在一年一度的电商购物狂欢节大干一场的时候,国家有关部门果断出手了。

当天下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明确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这份被形象比喻为给电子烟“断网”的《通告》,旋即引发国内电子烟行业的大地震。

据介绍,《通告》的出台,针对的正是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诱导未成年人的现状。

6天之后,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要求各地主动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教育,不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进行宣传推广,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在地方控烟立法、修法及执法中要积极推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电子烟。结合中小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监管的效果立竿见影。但与此同时也有人担心,阻断网络销售的线上渠道之后,电子烟会不会转战线下,继续毒害青少年?在目前国家层面立法缺位、电子烟“身份”不明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的执法会不会面临依据不足等问题?

记者日前在北京城区走访调查发现,上述担心并非杞人忧天。网售禁令出台后,电子烟的线下销售有所抬头。各种烟酒店,很多超市、便利店都有电子烟产品出售,打着“戒烟”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现象仍未禁绝,销售门店基本上都不会认真核实电子烟购买者的年龄。

同时,电子烟的法律“身份”不明确,也无疑会给相关部门的执法带来麻烦。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对于电子烟的性质定位,目前各国的规定各不相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普通消费品;按烟草立法和规范标准要求的烟草制品;按医药监管技术标准进行要求的医药产品。我国2015年修改的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等,电子烟未被纳入其中。电子烟的相关生产标准,迄今也尚未出台。那么,在我国,电子烟究竟应该按照何种定位进行监管?相关执法部门查处电子烟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仅凭一纸通告、通知,恐怕难以真正达到规范电子烟生产销售、全方位强化监管的目的。

从相关部门近期的密集动作来看,我国对电子烟按照烟草制品进行监管,这一法律定位基本上是确定无疑的。当务之急,是尽快修改完善法律,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把电子烟的“身份”确定下来,以避免实际执法中面临的争议与尴尬。

另外,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审查完毕,目前处于“正在批准”状态,按照项目计划预计将于今年内发布。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进一步加强电子烟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清理整治市场乱象。

随着电子烟进入依法治理、严监管、高标准的阶段,防止电子烟成为未成年人接触的“第一口烟”、避免青少年误入电子烟迷途,都将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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