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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居家养老服务 关注钱塘江保护与发展

原标题:聚焦居家养老服务关注钱塘江保护与发展

近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首次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的议案。

突出“医养结合”重要性

立法充分体现杭州地方特色

草案修改稿围绕服务设施、服务供给、医养结合、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医疗服务是居家老年人最关心的问题,医养结合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2013年以来,杭州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突出医养结合的重要性,体现杭州地方特色,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开展,草案修改稿专设“医养结合”一章,具体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居家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家庭病床与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有序互转机制等方面对条例草案内容进行重构。同时,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医养结合机构管理问题作出规定。

草案修改稿还将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作为立法重点和特色,对条例草案内容进一步充实:明确特殊困难老年人范围;规定经评估不适合在乡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又有集中照护意愿的高龄、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应当安排收住;规定鼓励支持建立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家庭床位享受与机构同等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不同床位之间、不同机构之间、床位与机构之间的有序互转机制等。

初审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

依法保障“拥江发展”战略实施

钱塘江不仅塑造了杭州城市空间地理形态,也孕育了杭州灿烂多彩的文化。制定条例是保障“拥江发展”战略实施的必要举措,是优化市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必要支撑,也是贯彻国家流域保护和发展新理念新思想的必然要求。

条例草案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拥江发展”战略的意见》基础上,对《杭州市拥江发展行动规划》的内容作了概括提炼,对“拥江发展”战略的各个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共分为总则、规划、保护、发展、保障与监督等七章。

适用范围是本条例的基础性问题之一。条例草案规定“本条例所称钱塘江包括钱塘江干流、主要支流、千岛湖水域以及沿岸一定范围的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推进“拥江发展”,健全的组织领导体制不可或缺。条例草案规定了市政府设立“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委员会”,作为推进“拥江发展”的工作机构,并明确其具体职责,还规定“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科学的规划体系是钱塘江地区保护与发展的前提。条例草案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钱塘江保护发展工作机构,根据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钱塘江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经征求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条例草案还在现有法律基础上,根据钱塘江生态保护的特别需要,在构建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确立生态修复制度、建立岸线保护制度、完善湿地保护制度、确立岛屿保护制度等方面作了较为完整的规定。此外,条例草案还根据经济建设、公共文化、公共设施、城乡融合等基本要素分类,作了相应措施规定。(本站编辑祝婷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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