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时评|景区玻璃桥,应把游客安全放首位
近年来,大到5A级景区,小到城市近郊的生态园,玻璃桥项目疯狂上马。据介绍,排除一些知名度极低的景区,目前国内的玻璃吊桥、栈道、观景平台等项目已经超过2000个。在这场玻璃桥“大跃进”中,投资人看到了“暴利”,景区看到了翻倍上涨的游客和收入,施工方看到了源源不断的订单,游客乐此不疲地追逐更刺激的体验。在合谋的狂欢背后,玻璃桥这个千亿级市场却处于“裸泳”状态:整个行业无行业规范、无验收标准、无监管主体(11月7日《中国新闻周刊》)。
玻璃栈道、玻璃吊桥、玻璃栈桥(本文统称玻璃桥)因惊险、刺激的体验感而赢得了大批游客青睐,但毋庸置疑,这应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如果游客知道,脚下的玻璃桥无行规,无标准,无监管,还敢冒这个险吗?可不幸的是,“三无”正是当前事实,而一些景区无视这一事实,受经济利益驱使,盲目上马,在可观收益之后,是一个又一个玻璃桥事故的发生。这给景区,给游客,更给监管空白敲响了警钟:追求惊险刺激无可厚非,但人身安全不可忽视。玻璃桥生产、销售、安装、经营责任主体、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和监管部门都必须明确。
玻璃桥项目,涉及景区、投资人、施工方等多方主体,其中,景区在整个项目中承担着中心角色——决定是否兴建,一旦决定要建,景区作为中间人联结着投资方和施工方,建成投入使用后,景区既是受益者,又是责任人。这决定了,在玻璃桥项目上,景区责任重大,首先在是否兴建的问题上,应该慎之又慎,需要充分论证玻璃桥的安全指数高低、事故预案是否足够完善、地形是否合适、资金能否足够充分到确保安全要求。这是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的责任,必须要提前做好的功课。
然而,目前我国关于玻璃桥的施工方资质、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尚属空白,强制性规范和标准的缺失导致良莠不齐的施工方貌似均可在玻璃桥的兴建中分得一杯羹。参差不齐的施工方意味着质量不一的玻璃桥,什么样的玻璃桥才是安全的,这需要一个明确统一的答案。因此,出台行业规范和标准迫在眉睫。
对于玻璃桥处于监管真空的问题状态,需要判断,玻璃桥的“身份”——玻璃桥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的“特种设备”,能否纳入“大型游乐设施”范畴?是与不是,均需要从科学角度,基于数据,作出类属判断。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一些地方关注到玻璃桥乱象,河北、北京、广西等多地已出台措施整治,或停止新建,或责令关闭,或终止施工。同时,相关疑问仍待解答——停业的玻璃桥是否需要安全升级?未停业的玻璃桥是否足够安全?谁能对游客负责?可能只有解除了这些顾虑,游客的脚才真的敢勇敢地迈过来,也只有明确了这些问题,景区才敢拍着胸脯说,对游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