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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通报3起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原标题:株洲通报3起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近日,株洲市纪委对3起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

1.炎陵县垄溪乡城建办原主任唐李刚等3人工作失职渎职问题。2017年1月,垄溪乡城建办原主任唐李刚在上报该乡2016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名册时,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多支付肖某某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唐李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县危改办主任的张李明,系申请拨付2016年垄溪乡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审核和经办人,审核把关不严,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垄溪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琦作为分管城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在得知多支付肖某某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态度不坚决,督促退还不力,导致该资金长期未退还,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唐李刚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张李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李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多支付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茶陵县严塘镇湾里村党总支书记陈广平、村支部委员陈建新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监管不到位问题。2016年,严塘镇湾里村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贫困户陈某某按照协议约定面积实施房屋建设,在房屋验收合格申领补助资金后,于2019年3月又违规超建房屋160平方米。对此,陈广平、陈建新未及时报告、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9年8月,陈广平和陈建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茶陵县严塘镇爱里村党总支书记徐志飞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监管不到位问题。2017年,严塘镇爱里村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项目中,贫困户刘某某按照协议约定面积实施房屋建设,在房屋验收合格申领补助资金后,2018年10月刘某某父母在该易地搬迁房上违规加建了房屋80平方米。徐志飞作为爱里村党总支书记,在分管该村扶贫工作中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8月,徐志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株洲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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