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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案例

原标题:玉林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案例

1.北流市六麻镇六学村党支部书记陈军、村委会主任周甲清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18年,北流市“一户一产业”扶贫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各村需要提供贫困户发展“一户一产业”扶贫项目的佐证相片。2018年9月,北流市六麻镇六学村党支部书记陈军、村委会主任周甲清分别带队到贫困户发展项目现场进行验收拍照,违反规定并向全村43户贫困户收取冲印相片的费用共2150元,额外增加了贫困户负担。该费用除了支付验收照片的冲印费用外,剩余部分被用于开展工作时的伙食开支。2019年6月,陈军、周甲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部退还贫困户。

2.陆川县清湖镇陆坡村委会主任黄志清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8月,黄志清任陆坡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政府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明知其婶吴某芳不是贫困户的情况下,仍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向其他村干部打招呼的方式,使吴某芳以其他贫困户的名义顺利通过评议,上报后审批获得危房补助款17200元。2019年6月,黄志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玉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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