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县政协主席被查,曾参与宴请致人醉亡
今天上午,福建三明纪委发布消息称,沙县政协主席林昭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因接受老板宴请时发生干部酒后猝死事件,林昭闹曾在5年前被党内警告。如今看来,他并未吸取教训,反而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终走向犯罪深渊。
林昭闹
林昭闹出生于1960年4月,福建尤溪人,仕途从未离开过家乡——三明市。45岁时,他成为沙县县委常委,先后兼任宣传部长、纪委书记。
2013年10月,林昭闹升任沙县代县长,并于2个月后转正。2016年7月起赴县政协任职,直至今日落马。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这已经不是其首次被查处。早在2014年1月,因宴席上发生干部醉亡事件,林昭闹被中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督办。
原来,2013年9月9日,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会同沙县代县长林昭闹等,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领导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
《廉政瞭望》披露,死亡的干部姓王,此前获得升迁,在三明市某局任职。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经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督办,福建省纪委决定免去陈瑞喜的副市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至于同桌喝酒的林昭闹,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事发时,林昭闹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次月,其获任代县长,并于同年12月转正。简而言之,“醉亡事件”并未对其仕途造成显著影响。
林昭闹简历
林昭闹,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福建尤溪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2003年12月,历任三明农业学校教师、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沙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团县委书记,高砂镇党委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林业局局长兼任沙县林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3年12月至2005年10月,任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2005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沙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沙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沙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沙县政协党组书记;
2016年12月至今,任沙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