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立法保护玉树石刻文化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11月1日起,《玉树藏族自治州石刻文化保护管理条例》施行。
玉树藏族自治州石刻文化是以岩画、摩崖石刻、嘛呢石刻、石板画等为典型代表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玉树石刻分布范围广、遗存规模大、时代跨度长、铭刻种类多、文化内涵丰富、保存传承完整的石刻文化群,被誉为世间罕见的高原石刻文化景观。
据统计,截至目前玉树州境内已登记在册的石刻单位有92处,包括岩画56处,摩崖石刻8处,嘛呢石刻2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一般文物点49处,成为了全国以石刻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文物保护单位最多的地市级行政区域。
《玉树藏族自治州石刻文化保护管理条例》共五章二十六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传承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条例从地方实际、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出发,针对如何解决玉树石刻文化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加强保护管理确需的规定。
条例界定了石刻文化的涵义。明确规定了州、县(市)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乡(镇)、街道办、三江源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景区景点管理机构等场所的职责。明确规定了分类保护管理、建立石刻文物定期巡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禁止采沙采石等七类破坏石刻文物行为、加强新刻岩画及摩崖造像活动监督管理等措施。
此外,条例还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传承利用的具体要求,并依据文物保护法、非遗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了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具体规定。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三存介绍,条例是玉树石刻文化保护管理、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需要,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研究挖掘石刻文化所蕴含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推动玉树优秀传统石刻文化传承弘扬,充分展示岩画、摩崖造像、石板画和嘛呢石的历史文化价值,是为玉树石刻文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提供法制保障的需要。(吴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