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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镇政府因处理垃圾不力被公诉,被判采取措施补救

原标题:四川一镇政府因处理垃圾不力被公诉,被判采取措施补救

新京报讯(记者李一凡)因处理河道垃圾不力,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四川中江县永太镇政府被提起公诉。今日(3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四川德阳中江县法院获知,法院判决中江县永太镇人民政府对卫东桥头及桥下河道的污染采取补救措施。据了解,此案系德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已于今日正式生效。

四川一镇政府因处理垃圾不力被公诉,被判采取措施补救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据介绍,中江县永太镇卫东桥桥头及桥下河道长期堆放大量垃圾。汛期涨水时,河水倒灌进入周边村民唯一的取水井,对附近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中江检察院多次督促中江县永太镇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却效果甚微。今年8月30日,中江检察院向中江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10月23日,四川德阳中江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法院针对此案,组成七人合议庭,中江法院代理院长张战涛担任审判长,中江检察院检察长黄蕾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

四川一镇政府因处理垃圾不力被公诉,被判采取措施补救

公益诉讼起诉人称,中江检察院多次督促中江县永太镇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但效果甚微。法院供图

中江法院当庭依法作出判决,确认被告中江县永太镇人民政府不完全、不充分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法院判决永太镇镇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卫东桥头及桥下河道的污染采取补救措施。

编辑潘佳锟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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