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家庄市鹿泉区:读报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局在一期省级刊物刊发《税务机关接受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的实践与思考》一文,详细介绍了该局接受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的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经过及感悟。
今年初,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发现某企业拖欠税款,随即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截至目前,督促52户企业上缴税款875万元,另追缴违法企业退税款463万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9年3月,鹿泉区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谷雅丽在阅读报纸时,被一则《国家税务局石家庄市税务局2018年欠税公告》所吸引。在公告欠税的企业名单中,有5户企业为鹿泉区管辖。
谷雅丽意识到这事关国有资产保护,是条重要的公益诉讼线索。她随即搜集这5户欠税企业有关情况,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今年4月2日,该院向区税务局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要求协助配合调取河北某房地产公司2018年拖欠税款情况。经调查取证,证实该房地产公司2018年拖欠各类税款380余万元。
5月10日,根据调查取证意见,办案检察官认为,鹿泉区税务局作为主管机关,怠于履行追缴税款职责,造成国有财产流失,国家利益受损,应予立案审查。
该院就鹿泉区税务局怠于履行对河北某房地产公司拖欠税款追缴职责监督案请示石家庄市检察院。石家庄市检察院经审查后同意立案。5月21日,鹿泉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审查。
“建议你局根据法律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收缴河北某房地产公司2018年拖欠各类税款387.43万元。”该院向区税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认为该房地产公司拖欠各类税款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建议区税务局依法履行职责,追缴该企业所欠税款;同时加大清缴欠税力度,督促辖区内其他欠税企业缴纳税款。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多次与区税务局沟通,两次召开座谈会,会商解决企业欠税缴纳方法。座谈会上,副检察长刘广生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与税务行政执法》为题,介绍了相关法律知识,提示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履职,避免造成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从而成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被告。
区税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制定清缴欠税计划。目前,该公司已经一次性结清了所欠税款及全部滞纳金。该区税务局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在全局开展税收执法规范活动。
据了解,在积极开展清缴河北某房地产公司欠税的基础上,该区税务局以落实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为契机,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了清缴欠税专项行动。对该辖区欠税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严格依法采取清缴欠税措施,对长期拖欠税款企业依法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截至目前,该局共清缴52户企业税款8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