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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若英等台湾影人和作品入围金鸡奖 国台办回应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定于10月30日(周三)上午10:00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广安门南街6-1号广安大厦中门四层)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台湾网记者:

据报道,演员刘若英等台湾电影人及相关作品入围今年电影金鸡奖,这是“31条措施”发布实施之后,首次有台湾影人和合拍作品报名及入围金鸡奖,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谢谢。

马晓光:

中国电影金鸡奖创建于1981年,是由中国文联和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评奖活动,被称为中国电影的“专家奖”。自2005年开始,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电影人可以参评中国电影金鸡奖,历年金鸡奖已有多位台湾影人获得奖项和提名。

今年台湾影人及其作品参评金鸡奖并获得提名,是落实“31条措施”中有关鼓励两岸合拍电影、电视剧,“支持经济科技文化社会领域各类评奖项目提名涵盖台湾地区”相关措施的又一体现。我们对他们获得提名表示祝贺。大陆方面将一如既往地鼓励两岸电影人加强合作,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共同发展,做大做强属于中华民族的电影事业,携手弘扬中华文化。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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