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部:对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地区给予防治补助资金
防治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较多的地区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防治能力等。
新京报快讯(记者姜慧梓)记者10月28日从财政部获悉,《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支持此类灾害隐患较多地区开展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及灾后综合治理等,实施期限至2019年底。
根据《管理办法》,特大型地质灾害包括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其中,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管理办法》规定,防治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此类灾害隐患较多的地区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防治能力等,减少和消除此类险情,以及灾害发生后的综合治理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资金下达方面,防治资金分为重点省份补助资金和一般省份补助资金两部分。重点省份需经过竞争性选拔或者因素测算方式确定。
其中,通过竞争性选拔的重点省份采用定额补助;通过因素测算选取的重点省份和其他一般省份则按照因素分配。重点考虑的因素包括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数、死亡失踪人数、财产损失数等。
新京报记者姜慧梓
编辑丁天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