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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放贷绝不能手软

原标题:打击非法放贷绝不能手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主要明确了对非法放贷犯罪行为入刑的界定范围,为打击非法放贷活动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意见》,非法放贷行为是指“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其主要界定标准为:从发生时间周期看,是以两年为一个计算周期;从贷款对象看,强调的是向不特定多人或机构提供贷款;从放贷行为次数看,应满足10次以上;从贷款利率看,实际利率应达36%。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属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放贷行为,以及涉及有组织非法放贷及涉黑等情形。

非法放贷活动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违背了正常经济金融活动内在客观规律,若不及时抑制,将会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非法放贷入刑有助于强化我国金融体系治理,维护金融稳定,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此外,非法放贷活动特别是有组织的非法放贷活动,容易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重要经济来源之一,严重干扰经济秩序,且容易因强行索要债务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放贷入刑有助于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但是,鉴于非法放贷活动的复杂性,在处置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有关执法部门要注意严格区分非法放贷与正常民间借贷行为,坚持尊重事实、尊重历史,避免“一刀切”,对当地经济金融活动造成过大扰动。要严厉打击非法放贷行为,特别重点打击有组织、涉黑的非法放贷犯罪行为;对于正常民间借贷行为,要加强规范、保护。

二是要优化融资环境,积极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正常融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是滋生违法放贷活动的一个主要原因。非法放贷犯罪行为较为猖獗的地方,也往往折射出当地金融发展自身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积极改善当地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是治理非法放贷的一个重要源头抓手。

三是要认真总结打击非法放贷先进经验,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打击非法放贷行为长效机制,提高打击非法放贷行为效率,也要注意关注非法放贷行为或形式的演变,及时发现苗头,给予精准打击。

四是要加强宣传,提升民众对非法放贷行为的认识。通过广泛的教育宣传,让民众充分认识到什么是违法放贷行为、有哪些社会危害,以及将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等,使其主动远离非法放贷活动,并积极配合打击非法放贷犯罪。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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