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保安局局长:“陈同佳案若不能秉持公义,台方要负全责”
陈同佳23日出狱后进行了公开道歉,但“陈同佳案”余波未了。当天,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陈赴台湾自首一事,台方应持积极态度,而不是用不同的说法设置不同的关卡,“如果此案不能秉持公义,台方要负上全部责任。”
陈同佳出狱
李家超:呼吁台方履行司法责任
正如港府23日凌晨发表的声明,李家超重申:台方提出要派员来港押解陈同佳,这是极度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完全不能接受。“押解这种说法来自台方。实际上,任何来自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执法人员在港都没有执法权。”
“陈同佳刑满出狱后已是自由身,特区政府不能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他可以选择他信任的人陪同去台湾自首。”李家超表示,希望台方履行公义和司法责任,让陈同佳赴台自首,还杀人案死者及其家人一个公道,让陈在司法制度下改过自新。
据记者了解,陈同佳此前曾表达对自身安全的忧虑,因此警方评估过后向其提供了适当措施。李家超透露,据他所知,目前尚未有台方执法人员在港,若发现疑似人员,会辨清其身份。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管浩鸣:担心陈沦为“政治筹码”
此外,计划陪陈同佳赴台的牧师管浩鸣23日表示,陈自愿赴台自首经过了长时间思考,此前还购买了机票。但因台方以种种理由禁止二人入境,故已取消机票。“今天应该不会启程赴台了,具体日程要看香港特区政府和台湾方面的协商决定。”管浩鸣透露,目前陈同佳身处一个“安全的地方”。
陈同佳出狱后的发言中曾提到,希望台湾当局、法官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管浩鸣也一直鼓励他勇于承担责任。但对于台方声称“香港没死刑,台湾有死刑”的说辞,管浩鸣感到很遗憾,称“台方好像在‘吓唬’陈同佳不要赴台自首一样”。
“其实,‘自首认罪’和‘不判死刑’并非交换条件。而按照台湾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在正常情况下,他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近几天台方对此案有不同版本的表态,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公平审讯,自首就是自首,希望不要在字眼上有争拗。他不是‘被自首’,而是真心希望能够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得到社会原谅,重新做人。”
管浩鸣直言,他担忧陈同佳会沦为“政治筹码”,“年纪这么小就要面临这种局面……他得知被台方拒绝入境时,觉得无奈,情绪低落。”
值得一提的是,当被港媒问到为何积极劝导和帮助陈同佳时,管浩鸣说:“他和受害人都是我们(圣公会的)毕业生,所以我才去探望他。”李家超也表示,在陈同佳去信行政长官称决定自首之前,特区政府都没有参与他自首方面的事情。
牧师管浩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