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地铁要卸“血妆”,反的不是“妆”而是“血”
你有化妆的自由,我有免受惊吓的自由。
▲图片来自新京报·动新闻
在乘坐飞机、高铁、地铁时,一些化妆品过不了安检,已经成为大众出行的常识。但你听说过因为妆容过不了安检的吗?
最近,广州地铁安检人员就拦下了几位浓妆艳抹的乘客,原因是她们的妆容惊悚,“带有血迹”,为了避免引起恐慌,要求她们卸妆后再进站。
好好的脸蛋,为什么要画上带血的妆呢?事实上,近几年每逢此时,基本都会有类似问题发生,因为万圣节就要到了。
你有化妆的自由,我有免受惊吓的自由
化妆是个人自由,带妆出入公共场合也没问题,也基本不会被安检拦下。
但带血迹的妆容,就突破了一般化妆的概念,尤其是在地铁这种人流密集且封闭的公共空间,很容易引起他人心理上的不悦和生理上的不适,甚至引发骚乱和踩踏。
因万圣节扮鬼而出事,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在2014年,就有媒体报道,武汉一位小伙子,深夜穿万圣节鬼妆回家,结果把奶奶被吓得心肌梗塞进了医院。
说起来,这不是广州地铁首次因妆容拦截乘客。今年3月份时,就有女生因“哥特妆”被地铁人员劝阻。
相较于3月份那起风波,这次的争议要小得多。涉事地铁安检人员的“先卸妆后进站”要求,也被普遍视作对其他乘客的负责。
▲视频截图。
某种意义上,这事的本质就是“化妆自由遇上免受惊吓的自由”。
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它只在相对中产生。你有化妆的自由,其他乘客也有免受惊吓的自由。两种“自由”狭路相逢,恐怕还得以群己权界去定夺孰是孰非——有句话说,你可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但不能踩着别人的脚,说的就是这道理。
就像没有诈骗分子可以在愚人节获得豁免一样,也没有人可以在万圣节获得使他人受到惊吓,自己免于承担责任的权利。庆祝节日的前提,是公序良俗得到尊重和遵守。
让人欣慰的是,在安检人员的要求下,几位女孩都比较配合地卸了妆。她们虽然玩性大,但还是懂得文明的分寸。有时候,她们并非什么恶意对抗规则者,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善意的提醒而已。
地铁管理要走向精细化和人性化
有些倔强的“扮鬼”人士,可能会问:地铁管理方有不让化鬼妆的规定吗?如果没有,为什么我不可以进?
的确,在现有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广州地铁乘坐守则》中,没有详细到针对“万圣节”和“妆容”的规定。但在几乎所有的法律法规条款中,都有冗余设计。
以《广州地铁乘坐守则》为例,在其第三章“乘车规则”中,第二十一条第(十)项就留下了“其他危害地铁设施安全或影响运营秩序的行为”的余地;此外,第二十二条第(九)项是“其他影响地铁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早在2016年10月,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就曾发布通知提醒,万圣节临近,一些商家、娱乐场所和个人要注意公共秩序。通知还特别提到,地铁站及车厢内出现过一些穿着奇装异服的人聚集、逗留,造成群众围观,甚至引发他人恐慌。
▲图片来自微博
只不过,向着长远看,地铁管理也该朝着更加精细化、人性化方向演进。以前问题还没有暴露的时候,比如万圣节的鬼妆活动还未流行时,就缺乏处理类似问题的经验;现在问题暴露出来了,发生冲突了,就要重新调整乘客与地铁管理方、乘客与乘客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交由安检人员自由裁量,继而诱发太多争议。
对于那些化着怪妆者,在什么情况下该强制劝阻,在什么情况下适合提些建议,是该指令还是该协商,这些问题也可以用“细则完善”的方式明确。
要通过这些明细规则,让有些人懂得:不仅是地铁,在其他公共场合,惊悚的着装和化妆都该循守某些边界。而边界意识,本身就是文明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血妆”进地铁遇阻,正是这种边界意识在起作用。在法律未能圈止的可行之域中,有着诸多的可与不可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可行性标准,便是公共秩序与良俗。具体到这件事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便足以为这件事确立可行的边界。个人的喜悦不能建立在他人的不悦之上,这是约定俗成的规则,也是文明与素养的展现。
往大了说,这事其实也是“文明的冲突”:那些化血妆者追求的,是妆容上的自主权,这是个体权利维度的“文明”;地铁安检人员追求的,是公共秩序维度的“文明”。
两种“文明”打架,有些常识和共识就该充当“调解员”角色。这些常识与共识就应包括:对于洋节日和年轻人的喜好,社会应秉持开放包容的心态。但部分人也该清楚,万圣节可以过,鬼脸也可以扮,但得区分场合、拿捏分寸。群己权界,别轻易逾越。
□与归(媒体人)
编辑:狄宣亚实习生:李真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