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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换“热”,让城市更有“温度”

原标题:用“心”换“热”,让城市更有“温度”

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备测温仪,供热企业与街道办事处、社区无缝对接,更好地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日常供热工作中的联动作用……城市供热工作连着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道里区日前对供热各项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供热行业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质量,以“实”字为宗旨,让百姓满意,让城市更有“温度”。“道里区各供热单位在工作中用‘心’换‘热’,真心实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供热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道里区委副书记、区长肖彬说。

气温大幅变化和极寒天气时要24小时值班备勤

今年道里区19个街道办事处在监管工作上做到室温检测设备配备和监管范围两个全覆盖,一是居民室温检测设备配备,覆盖到每一个社区,为实现对居民投诉第一时间入户测温,第一时间处理做好准备。二是供热监管工作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继续发挥社区作用,对辖区内每处热源落实监管责任人,建立一对一包保责任制。

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在供热期间内,各供热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隐患。以居民室温达标为目标,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和供热运行时间,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企业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延长供热时间,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全面提高供热服务水平。道里区各供热单位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电话等。向社会公开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居民报修或投诉的问题,力争投诉办结率达到100%。各供热单位严格落实用户报停政策,除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等情况不予办理停止用热外,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

切实抓好供热环保工作。各供热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规定,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供热排放达标。落实煤质检验、燃煤及灰渣覆盖和节能监测措施,促进供热节能减排。遇有极端特殊天气,适时启动错时起炉等应急措施。对严寒期启动运行的调峰锅炉,要釆取消烟除尘等环保措施。

积极做好供热应急准备工作。各供热单位已经切实做好应对严寒天气和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完善供热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通信网络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突发故障时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将故障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在气温大幅变化、极寒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安排24小时值班备勤,认真做好突发故障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加强供热区域网格化管理,室温检测监管全覆盖

区供热办全面做好供热监管工作。区供热办全面掌握区供热基本情况,加强供热监管,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和供热单位服务电话,督促各供热单位及时处理居民投诉问题。

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做好基层供热监管工作。把采暖期间居民反映的供热问题最大限度在街道办事处层面进行有效化解,降低全区供热投诉率。各街道办事处对监管范围实施网格化管理力度,做好供热隐患和居民供热问题大排查工作,和居民室温现场检测工作。

实施困难家庭用热保障政策。各供热单位严格审核热费补贴人员资格,做好补贴人员材料汇总申请工作,严格执行补贴人员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区供热主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居民对供热单位要求享受补贴用户垫付热费等问题的投诉,并责令供热单位及时纠正。

对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挂红牌”

区供热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群众反映强烈、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以挂红牌、亮红灯等方式,严格执行供热质量服务考核标准,落实相应惩戒措施。

道里区住建局局长于伟政说,下一步,道里区将严厉打击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和盗用窃取热能热水等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供热政策法规、侵害居民群众利益、供热设施检修不到位、人为降低供热质量、供热应急故障抢修不及时等行为,要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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