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十三期“人民讲堂”开讲
1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期“人民讲堂”学习讲座在长春市图书馆开讲。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尹奎杰受邀,就《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进行解读。
《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于2008年8月22日经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同年12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较早制定的一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地方法规。
尹奎杰表示,《条例》确定了体育健身的具体制度,关于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的制度、运动会的保障制度,以及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制度等,这些制度对于全民健身的法律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全民健身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人们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促进了我市体育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吴昊表示,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全民健身基本得以实现,“天天有活动、周周有比赛”,我市体育场地设施也达到了“十分钟体育健身圈”的目标,也更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身权益。
此次学习讲座让市民了解了相关立法,加强了对科学健身、依法健身的认识,对我市全民健康起到了促进作用。
“现在,居民小区里面都会有健身路径,有些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在小区内就可以锻炼身体。”市民吕敬娇说。
1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期“人民讲堂”学习讲座在长春市图书馆开讲。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尹奎杰受邀,就《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进行解读。
《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于2008年8月22日经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同年12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较早制定的一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地方法规。
尹奎杰表示,《条例》确定了体育健身的具体制度,关于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的制度、运动会的保障制度,以及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制度等,这些制度对于全民健身的法律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全民健身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人们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长春市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促进了我市体育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吴昊表示,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全民健身基本得以实现,“天天有活动、周周有比赛”,我市体育场地设施也达到了“十分钟体育健身圈”的目标,也更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身权益。
此次学习讲座让市民了解了相关立法,加强了对科学健身、依法健身的认识,对我市全民健康起到了促进作用。
“现在,居民小区里面都会有健身路径,有些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在小区内就可以锻炼身体。”市民吕敬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