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市场主体要“一碗水端平”
本报讯(记者廖雪梅)10月2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重庆市财政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加强财政公平竞争审查。
2016年6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即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政策措施,实行公平竞争审查。也就是常说的一碗水端平,只要是市场主体,不管身份如何,都一视同仁,在市场准入、资源等方面享受公平待遇。
《通知》明确要求,财政起草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必须按国务院、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通知》还要求,自我审查需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才能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财政政策措施,不得提交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