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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草案二审 新增“法律责任”专章

原标题:社区矫正法草案二审新增“法律责任”专章

“法律责任”章节分别对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制定了惩戒条款。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二审社区矫正法草案,对比一审稿,二审稿增加了“法律责任”专章。

此前一审中,有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法律责任专章,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从立法的完整性来讲,目前草案没有对法律责任作出比较系统的规定,应该说是不完整的、是有欠缺的”,一审分组审议时,委员韩晓武表示,法律责任专章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今后在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中,如果法律实施主管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出现了未履行法律职责的问题,依据什么处理,这一块现在是个欠缺。增加这一章后,未来一旦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出现,处理起来就有依据了。此外,这也是增强这部法律的可操作性的需要。总之,增加法律责任专章,对于约束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建议草案增加一章,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

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增设了“法律责任”章节,分别对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制定了惩戒条款。

社区矫正对象如果殴打、威胁、侮辱、骚扰、报复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及其近亲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有体罚、虐待社区矫正对象,或者违反规定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等行为,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责。

新京报记者王姝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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