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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基:与其说网络有原罪,不如说是人性有缺陷

原标题:陈浩基:与其说网络有原罪,不如说是人性有缺陷

香港作家陈浩基在新作《网内人》中探讨了诸多社会问题,不仅描绘了今日之香港社会,更描绘了科技、欲望、人际关系等多重因素交织下的个人。抛开社会元素,《网内人》也是一部本格派推理小说,计算机系的背景使他细致讲述了网络犯罪与利用网络侦查的种种手段。

香港作家陈浩基是少见的数字极简主义者,他基本上不使用社交软件,没有即时通讯工具,靠邮件与他人联系,有时要等上几天才能得到回复。按他的解释,这是一种接收资讯的主导权,消费主义泛滥,大众对网络和科技的需求早已过载,信息轻易可获取,反而让人忘记了交流与人类文明的本质。

这种对科技使用的主导权,建立在他对科技的认知与理解上。陈浩基并非学院派作家,他出身计算机系,毕业后一直从事IT行业,直至32岁辞职间隙参加了台湾的推理征文比赛才得以崭露头角。而在他首次于内地出版的推理小说《网内人》里,他探讨了网络社会的种种问题。

中学生区雅雯在地铁上被猥亵后遭遇网络暴力,最终在流言蜚语中从二十二楼坠楼自杀。在姐姐阿怡寻求黑客侦探寻找真相与复仇的过程中,更多问题浮现出来:隐私问题,人人在互联网下无所遁形,可以轻易被追踪与欺骗;暗网下的恋童群体;假新闻泛滥;人与人之间的疏离……《网内人》中犯罪与侦查都是通过网络完成的,而每个诡计不仅让读者有被骗与侦破的快感,也令人发觉背后严肃的社会议题。

不过陈浩基无意将这些问题归咎于网络,正如小说中所写,“网路只是工具,它无法令人或事物变得正义或邪恶,就像杀人的不是刀子,而是执刀的凶手,还有令那个杀人者动手的恶念。将‘网民’标签起来,只是逃避现实的借口,人们不愿意承认潜藏在人性之中的自私与欲望,就找个名称当成代罪羊。”陈浩基始终认为,享乐主义和自私自利才是导致种种社会问题的原因,而科技发展速度迅速,我们看似浸淫网络多年,却始终未曾真正了解与使用它们。

与他夺得日本“周刊文春推理小说BEST 10”等多个推理大奖的前作《13·67》一样,《网内人》不仅探讨了普遍存在的网络议题与人性问题,也描述了香港独特的社会背景。《13·67》以警探的一生描画出香港从1967到2013年的社会变迁,《网内人》则直至香港当下的底层生存困境。

虽然聚焦的问题不同,这两部作品都有很强的社会属性。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网内人》一开始并不是想写社会派,只想写一个黑客侦探解决案件,但“写着写着,鬼使神差下愈写愈多香港元素。”不过,陈浩基拒绝将自己对社会议题的关注解读为所谓的作家的责任,他认为其中有八成是出于长期对社会问题的关切,而“余下两成与其说是‘出于小说家的责任感’,不如说是‘出于人类的责任感’。”

陈浩基:与其说网络有原罪,不如说是人性有缺陷

《网内人》,陈浩基著,理想国·九州出版社2019年8月版

网络只是工具,享乐主义和自私自利才是导致社会问题的根源

新京报:你在《网内人》的后记中写,不同于以往的作品聚焦在事件,让主线带着故事跑,这部作品更聚焦于“人”的个性与内心,所以这部故事的构思是否先起于黑客侦探这个人物?能否分享一下这部作品的创作契机与背景?

陈浩基:《网内人》一开始的构想的确是以角色为起始的,但最初的动机并非着重文学性的那种“聚焦人性”,只是很单纯想塑造一个能够系列化的侦探主角。我小时候很喜欢读《福尔摩斯探案》,但后来读过法国的《怪盗亚森·罗宾》后,我对罗宾的喜爱度稍稍高于福尔摩斯了。我一直觉得,“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很值得所有侦探推理小说创作者参考,然而以有趣程度来说,罗宾的可塑性更强,因为他可以不按牌理出牌,读者更难预测故事如何发展。我希望以现代背景创造一个亦正亦邪、非黑非白的侦探角色,于是便构想了阿涅这个黑客侦探。后来发现,这个故事很适合加强描写人物内心,结果花了更多篇幅在各个角色身上。

新京报:这部小说的主题之一是“复仇”,和很多追查真相的侦探不一样的是,侦探阿涅对“复仇”更感兴趣,而他的复仇并非基于简单的“正义”,事实上,小说写阿涅平生最受不了“正义”二字,他认为以“正义”为名在他人身上施压,不过是一种霸凌。能否展开谈谈你对“正义”的看法和对阿涅这个角色的塑造?

陈浩基:我觉得,现代人滥用了“正义”一词。我们习惯以二分法去对待事物,很容易单纯认为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然后断定持反对意见的人是错误的。而当“正确”这概念延伸成“正义”,就令人陷入“善恶对立”的思想谬误,更甚者是“正义”这词语威力很大,只要祭出来,一切行为都仿佛合理化了。我记得从书本上读过,“思考对人类而言是一件苦差”,所以不加思索接受某一立场为“正义”去攻击反方是很轻松的。我认为真正的“正义”是要经过深刻的思辨和自省才能追求到的,而且这些思辨并不轻松,就像著名的“电车难题”,牺牲一个无辜者拯救五人到底算不算正义?

阿涅的由来之前已提过,至于他的塑造,我是有点想让他担当一个发出独特声音的角色。在他跟阿怡的种种争论中,我不认为他是完全正确的,但重点是假如透过他和其他人物的对话和辩论,能够让读者一起思考,不管结论为何,我都觉得很好了。

新京报:阿怡这个角色也很有意思,在人人都是低头族的时代,阿怡很年轻,却对网络几乎一无所知,不知道这种设定是出于故事情节的考虑还是?

陈浩基:以小说角度来看,角色落差愈大故事便愈有趣,所以阿怡的“科技白痴”设定的确很大部分是出于情节考虑。可是,我亦很想借她提出“科技极简主义”。我觉得今天泛滥的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已扩展至科技生活上,我们对网络、手机等等的渴求超越了我们本身的需求,造成浪费和负担。网络可以增加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让我们轻易得到信息,但我们渐渐倚赖这些手段,而忘掉了本质。没有网络,我们仍能沟通,仍能透过书本或其他媒介学习,这才是人类文明的本质。大众其实不用追求“顶尖”科技,只要追求“合适”科技就好。《冰与火之歌》作者乔治·R·R·马丁仍使用一台跑DOS的计算机以Wordstar 4.0写故事呢!他说过这样的老计算机已够用,而且他更不用担心计算机病毒!

陈浩基:与其说网络有原罪,不如说是人性有缺陷

乔治·R·R·马丁

新京报:小说揭露了网络时代下的很多社会问题,譬如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即便是真心爱护妹妹的阿怡,也不了解妹妹,还有网络霸凌、资讯迷雾,但是小说也写,网络只是工具,它无法令人或事物变得正义或邪恶,可不可以把这个理解为一种技术中立的看法?除了你小说中提到的这些社会问题外,其实还有譬如说FB丑闻,选举团队对个人隐私的利用,你是怎么看待这些问题的,网络有没有“原罪”?

陈浩基:我确实支持“技术中立”的说法。就像火药,你可以用来制造武器,亦可以用它开垦土地,视乎使用者想杀人还是助人。与其说网络有“原罪”,不如说是人性有“缺陷”,而科技进步让我们有更大诱因去侵害他人的权利,或是以不正当手段去谋取金钱或权力。我认为,享乐主义和自私自利才是导致种种社会问题的原因,同时科技发展速度比我们预想中更快,我们仍未学懂如何善用网络或科技等等。再以火药做例子,在一个教育普及的文明社会里,人们能够随意购买火药不一定会造成什么大伤害,可是假如在原始的部落社会里投入火药这发明品,肯定会导致生灵涂炭。

新京报:《网内人》常常“按下暂停键”,放缓情节发展而借阿涅之口来对其他角色和社会臧否与批判,譬如他批判小雯的班主任袁老师,认为她只会推脱责任,推说自己按教育局指引办事,这是否也是你在批评香港的学校在应对学生遭遇性骚扰、霸凌等事件的作为不够?你对香港学校应对学生遭遇性骚扰、校园内霸凌等事件上的机制是否有更多的观察和看法?

陈浩基:其实我不是要特定批评香港教育中的霸凌,而是想指出香港教育制度下的“功利”特质会导致种种问题……严格来说,也不止香港,而是指责全世界注重追求成绩的教育制度吧。香港的教育制度是很讲求实际的,以成绩为目标,而学生进大学的追求也很单一,就是毕业后就职是否有保障、能否赚取高薪等等。这令香港的社会产业单一化,没有人愿意去追求理想,比如说当艺术家或物理学家,然而这些职业往往能够改变一个社会发展方向。当教育不再鼓励孩子们追求知识,只以金钱与社会地位来衡量成败,孩子们也只会以功利角度去待人接物,令学校这个“微型社会”产生阶级化和剥削他人的概念。于是,霸凌或两性不平等便很容易在这种温床下滋生。

假如针对校园的处理机制来谈论,我认为重点在于事前的预防而不是事后的补救。我有朋友任职中学的驻校社工,说过根本没有足够时间辅导所有有问题的学生,毕竟社工就只有他一人,学生却有数百人。

网络没有放大社会的撕裂,错误地使用网络才使社会裂痕加深

新京报:你大学念的是计算机系,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计算机感兴趣的?为什么之后开始了写作,尤其是主要写推理小说?

陈浩基:我是中学时期对计算机产生兴趣的。小学时有上过一些古早的Apple IIe课程,但只学了点皮毛,中学时刚好遇上80286个人计算机风行的年代,结果家中添置一台。我一开始只懂得拿来玩游戏,后来为了改动游戏的储存档里的数值,渐渐多看了不同的技术书本,然后进大学时不晓得该选什么科系,便糊里糊涂进计算机系了。

投身写作则是另一回事了。我大学毕业后一直主要担任编写软件程序的工作,某年打算转换工作环境,便先辞职打算小休一下,并且抓住空档自修其他技术,毕竟软件开发工具随时代不断改变,不进则退。在那个空闲期间发现网上有推理小说的征文比赛,一时兴起试写一下参加,结果因此认识了出版圈中人,发现全职写作也是一条出路,于是把心一横给自己两三年时间试试。幸运地首年便已有回报

(拿了两个小说奖的第三名)

,翌年更获岛田庄司老师青睐获得岛田奖首奖,只能说在我选择这条路时,这条路也选择了我吧。

至于为什么主要写推理小说,因为我自小便喜爱阅读推理小说。每次被作者骗倒我都十分高兴,假如我能看穿诡计,我也会为作者能编排有趣的布局而感到愉快。推理小说的世界很迷人,谜团最后都能解开,呈现完美的逻辑规律,相反,我们所处的世界实在太多缺陷,有太多未解之谜了。

陈浩基:与其说网络有原罪,不如说是人性有缺陷

《遗忘·刑警》,陈浩基著,皇冠文化2011年9月版,获第二届“岛田庄司推理小说奖”首奖

新京报:虽然你读的是计算机,之后也从事了相当长时间的IT工作,但是你不仅不沉迷电子产品,不使用即时通讯工具,只用邮件沟通,也几乎弃用了社交网络,你怎么做到的?

陈浩基:这回到我上面提过的“科技极简主义”了。其实大前提是我们要想清楚自己的需求和渴望,别给他人牵着鼻子走。我曾说过,我现在觉得最高兴的时刻,是在为一部刚完成的作品键入“完”的一刹那,那种满足感难以言喻。我很清楚这种快感无与伦比,所以我愿意牺牲其他事情,换取更多时间去追求创作。

有人说过,作家是一种孤独的职业,我是十分认同的。因为小说里面多彩多姿的世界一开始只存在于作者的脑袋里,唯有花费时间才能将这世界透过文字具现化出来。话说回来,我觉得在网络聊天不及面对面闲谈来得亲切,而且跟朋友有点距离,储一下话题,见面时不是聊得更痛快吗?

新京报:你说自己想要有意识地控制接收资讯的主导权,所以你平时都通过什么渠道获取资讯?传统的纸质媒体还是根据某一特定的议题主动搜寻信息?从《网内人》来看,它似乎也批判了媒体追逐热点,枉顾伦理,是否代表了你对香港当下媒体环境的失望?你有比较信赖的媒体吗?

陈浩基:现在就连书本也电子化,纸媒和电子媒介分别也不太大了。我几乎弃用社交网络并不代表我不会上网留意新闻,遇上重要的话题也会搜寻一下,阅读多个不同来源的信息。基本上每天都会看新闻,除了娱乐版外其他都会略读一下。

《网内人》里面,其中有两段分别以赞同和批评的角度去谈论媒体,一方面我的确认为新媒体的传播速度令大众获得更多更新的讯息,但另一方面我们会发现今天的媒体不及过往严谨,为了点击率省去了很多验证的程序。我对今天很多媒体“求快不求真”感到无奈,不过近年渐渐看到一些主打调查报道的新媒体兴起,算是有一点良好发展。我觉得与其选择一个“信赖”的媒体,不如多收集不同媒体的说法,再思考推敲;就像瞎子摸象的故事,单凭片面之词,很难确知大象的真实模样。

新京报:你曾表示,你写的是流行小说,所以最注重娱乐性。但是你却不自觉地从自己喜欢的本格推理写到了社会派推理,在小说中融入了自己对于社会问题的关切,这种关切,是出于小说家的责任感还是长期对社会议题的关注和积累?

陈浩基:大约有八成是出于对社会议题关注和积累。以下这句话可能很多人觉得不中听,我认为“小说家要肩负特别的社会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我们每一个人,不论职业为何,其实都该负上社会责任,只要做好本分,就是支持社会、回报社会的最佳行为了。以往作家被认定比其他职业有更大的责任,是因为以前人们没途径发声,唯有能够透过作品传递讯息的创作者拥有独特的条件,去唤起大众对某议题的关注;然而今天网络已普及,任何人也能联系有相同意见的人共同提出想法,作家已不再独占这种“发声”的权利,那相对的义务也该减轻吧。我说这八成出于对议题的关切,那余下两成与其说是“出于小说家的责任感”,不如说是“出于人类的责任感”还更贴切。

新京报:正如你在小说中所写,人类天性就是喜欢表达自己的想法多于尝试理解他人,现在社会的撕裂与对立情绪越发严重,你是否感到无力?网络是否放大了这种撕裂?你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个体可以做些什么?

陈浩基:是的,近年全球所有社会都趋向于分化与对立,我感到忧心。我认为社会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然而现在很多人对持相反意见者的对抗心态比以前强烈得多。我觉得不是网络放大了这种撕裂,而是由于我们以错误的方式去使用网络才导致裂痕加深。当中最大问题在于“同温层”,网络时代我们很容易在网上找到意气相投的网友,造成一种朋友很多的错觉,而且因为大家有着共同的兴趣或价值观,于是渐渐令人觉得某些观点是正确的、主流的,忽略了其他想法与立场。

我觉得我们难以改变这个环境,只能改变自己去抗衡。例如说,凡事多换角度思考,别先入为主地认定某些观点一定正确;多听、少说,尝试理解他人的看法。假如你认为以上的说法有点道理,能够身体力行,那做好自己本分就好,因为只要人人愿意放下一点固执去聆听对立的意见,那上述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了。

作家是跑进单眼村的“三眼人”

新京报:你的典型一天是怎样度过的?能否谈一谈你的写作节奏与写作习惯?

陈浩基:我知道有不少作家朋友生活过得十分有规律,但我却不是呢。因为我的创作习惯是先做好大纲等准备功夫才动笔,所以有时整天像是无所事事,拿着iPad不停地画改来改去的流程图,或是上网找数据。我有时会找家咖啡店,呆坐几个钟头,思考故事情节。倒是确定材料齐全,可以动笔后,便会废寝忘食地不断写,甚至有种置身故事里的错觉。假如像《网内人》这种大长篇,我便会在章节之间暂停一下,每完成一章便翻看该章的细节跟构想是否吻合,有没有需要调整之处等等。这种过程很辛苦,所以我比较喜欢写中短篇或连作。

新京报:你曾经说过,包括你自己在内的小说家,其实只是在扮演正常人的怪人,能否展开讲讲?为什么称自己为“怪人”?

陈浩基:有没有听过一个寓言故事?话说有一个村庄,每个村民都有三只眼睛,某天,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村外人走进村子里,村民便想抓住这个奇怪的单眼人。单眼人大惊逃跑,一众三眼村民追赶,跑过好几个山头,大部分村民都放弃了,只有一人锲而不舍,誓要抓到对方。跑了三天三夜,他终于追到了--可是单眼人已逃回家乡,那儿的所有村民都只有一只眼。单眼村民看到三眼人大感奇怪,于是想抓捕这个珍贵的怪人……

所谓正常或奇怪,其实往往只是角度与数量比例的问题。我想,每个人都喜欢想象,但小说家却极端地将想象记录下来,把明明是虚假的空想当成事实般跟他人分享。这不是跟妄想症患者差不多吗?唯一差异是作家能分辨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构而已。不过我必须强调,“怪人”并无贬义,我们作家只是跑进单眼村的三眼人罢了。

陈浩基:与其说网络有原罪,不如说是人性有缺陷

滚石

新京报:《网内人》中写到了一些音乐,譬如滚石的You Can’t Always Get What You Want,除了它在小说中的叙事功能外,是否也是你夹带的“私货”,你也喜欢听摇滚?

陈浩基:是呢,我特别喜欢英伦摇滚,像The Beatles、滚石、David Bowie、齐柏林飞船、Elton John、Queen、Pink Floyd……新的也喜欢,Keane今年重组出新专辑实在令人兴奋。但其实我喜爱的音乐很杂,古典的也有听

(特别喜欢拉赫玛尼诺夫)

,日韩流行音乐甚至印度电影乐曲亦有。国内的音乐我较少接触,但我二十年前很喜欢北京的乐队“麦田守望者”,他们的首片专辑还在我的书架上呢。

(我现在已改听串流的Apple Music,没买CD了)

新京报:你的小说《13·67》的版权已经被王家卫买下了,能否透露一下接洽过程?对于影视化改编,你有什么期待?你如何看待小说的影视化?

陈浩基:其实我也不大清楚接洽过程呢,是皇冠文化跟光磊国际版权公司替我敲定所有细节的。我的确曾跟王导演开过会,谈过故事里的一些细节,但我自己其实不想干涉影视化的工作,因为香港已有很多出色的电影制作者,却没几个全职推理小说作家,我相信电影人能创作出有趣的电影,而我专注在小说创作就好。我对影视改编的期待可能跟很多原作者不一样,很多作者大概期待笔下故事透过影像呈现出来,我却比较期待导演和编剧如何改动故事,或加入新的元素和特色。我对“忠于原作”并不执着,甚至反过来,希望影视作品跟原作有出入,那更有趣。

小说影视化目前是大势所趋吧!我认为是好事一桩,因为跨媒体改编,能够做成很好的加乘效果,读者有机会接触没留意的演员或导演,艺人明星的粉丝有可能会因为看完电影跑去读小说原作。但我还是那一句:作者应该只聚焦于小说之上,假如每次创作也先考虑能否影视化,那反而会限制小说的多样性了。

采写:聂丽平

编辑:杨司奇

校对: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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