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选举产生了哪些理事(附名单)
摘要: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参与者,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
对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如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如何为僵尸企业出清提供法治保障?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参与者,哪些人可以做破产管理人?17日,市人大代表赴市三中院开展“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主题集中视察,旁听破产债权人会议,参观上海破产法庭并开展座谈交流。
为僵尸企业出清提供法治保障
在破产法庭,代表们听取了市高院、市三中院作的有关司法保障营商环境等情况汇报。上海破产法庭于2019年2月1日挂牌成立,成立9个多月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已逐步实现了破产受理常态化,破解“破产立案难”的问题。
据统计,自2019年2月1日至9月30日的8个月内,上海破产法庭累计收到破产申请材料571件,已立案审查321件,已裁定受理破字号案件227件。
“申请集中和数量急剧上升,反映出上海破产法庭设立的显著效应,以及各方对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的需求和期待。”市三中院副院长、上海破产法庭庭长俞秋玮表示。
根据现状,需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数量庞大,有时会陷入漫长的立案等待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机制,打通审理简易破产案件的快车道。”俞秋玮表示,对事实清楚、债务债权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晰的破产案件,在坚持依法受理和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各环节审理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为涉及大量僵尸企业的“执转破”案件提供了快速跑道。
有代表提出,在破产重整中,法院要成为“生病企业”的医院,让其真正能够重返市场经济的舞台。“企业破产重整,我们要起到破产保护的作用,以挽救危困企业。”俞秋玮说,上海法院一直在探索和完善破产企业识别机制,甄别具有营运价值的困境企业,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破产重获新生,最大限度释放破产重整的制度价值。如上海一中院审理的上海超日破产重整,半年恢复上市,效果显著,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对他的利益最大化是非常期待的,怎么公平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并依法提供债权债务调整制度安排,这对破产审判提出了高要求。与会者表示,要通过审理来健全这个市场主体的有序退出机制。
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在现代破产制度中,破产管理人一般处于破产程序的中心,扮演着独特、不可或缺的角色。破产管理人在国际上已经有悠长的发展历史,2006年《企业破产法》出台,破产管理人这一执业领域与队伍也正式入法,破产管理人成为一项新职业。破产管理人能力和职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破产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俞秋玮说,为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的机制,上海法院较早出台了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名册评审办法、指定管理人办法,以及管理人的工作职责指引,同时建立了完备的管理人准入、考评机制,以及先行开发破产管理人网络管理平台,制定管理人信息披露规则,通过平台披露破产、清算案件的办理情况、履职报告、团队信息等重大事项,促进流程公开,规范管理人的依法依职团队建设。
上海走在前面的举措还有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破产管理人行业的发展,由市政府、市高院、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共同推动,今年8月成立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8月8日,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并通过了《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工作报告》《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关于推动设立上海破产管理人报酬专项基金的决议》等文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附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人员名单:
会长: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刘正东
副会长:
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周逸
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方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林海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郝朝晖
监事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朱颖
秘书长:庄燕
市三中院院长陈亚娟表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体现了市场制度和法治建设的完善,要运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方法,发挥破产制度不同的功能,力争做到双赢多赢。
不少代表建议,要注重发挥管理人协会在管理人队伍指导、规范、发展、淘汰和管理人报酬保障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俞秋玮表示,接下来将在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基础上,加强管理人准入、选任、考评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破产管理人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依法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忠实勤勉履职。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项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