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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国际多元化纠纷如何解决?

原标题:新时代国际多元化纠纷如何解决?

新时代国际多元化纠纷如何解决?

 10月17日,渝州宾馆,2019年国际调解高峰论坛全体会议现场。

记者齐岚森摄

10月17日,2019年国际调解高峰论坛在我市举行。论坛以“探讨新时代国际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主题,与会嘉宾围绕主题各抒己见,共商国际调解大计,共谋国际合作远景。

在全球化背景下创新商事纠纷解决渠道

“今年8月7日,全世界有46个国家签署了《新加坡调解公约》,现在已经拓展到了51个国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敬东认为,《新加坡调解公约》诞生,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开辟了新的国际法的路径。它更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我国的营商环境,将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有利的法律氛围,必将对我国涉外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介绍,重庆法院在构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中,正在做一些探索。比如,设立全国第一家覆盖自贸区全域的专门法院,它的案件管辖覆盖到整个自贸区的全域,这是立足重庆实际的主动探索创新。

同时,重庆法院还完善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据统计,重庆自贸区法院成立不到一年,通过委托贸促会的调解中心,已经成功调解了27件国际商事案件。

另外,重庆法院还积极构建陆上贸易规则,加强内陆开放法律研究工作。比如,重庆高院牵头成立了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并聘请了国内外一流的研究人员,还面向全球公开投标,采取课题制的方法进行研究,首批发布12个课题,来推动内陆的法律研究工作。

调解是一种更加柔和的矛盾解决方式

众所周知,对跨境商事贸易投资纠纷而言,国际商事仲裁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作为一种新兴的矛盾解决方式,调解又将对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体系的构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香港律政司高级助理民事法律专员陈洁仪说,在国际商事纠纷里,主流的解决方式还是仲裁。仲裁跟调解不同,仲裁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做一个判决,可能就会产生一个赢、一个输的情况。“其实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其实很可能希望今后还能有更多的合作,而仲裁产生的输赢,则会伤害到双方的关系,这个裂痕很难修补。”

在陈洁仪看来,调解就不一样,虽然调解或许没有仲裁那么直接,但是调解的结果是双方共同讨论出来的,对于缓和关系或者维持关系都有好处。

“仲裁方面的国际公约有《纽约公约》,而且已经施行了很多年,比较成熟。”陈洁仪说,而调解方面的国际公约,虽然现在才刚刚开始推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调解公约生效以后,调解基本上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去实行。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巡视员李薇也认为,近年来调解作为一项更加柔和的纠纷解决方式以及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式,在国际上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重视。

在她看来,《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签署,将有利于推动我们国内建立更多独立的调解机构,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国际化高素质的调解员加入到国际商事纠纷专职调解员的队伍。

李薇认为,对于中国的当事人、中国的企业来说,公约的签署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当事人选择调解来解决国际纠纷。这也将为我们国家的调解制度的发展创造十分有利的环境,使得诉讼、仲裁、调解三者更加均衡的发展。

好的调解员非常重要

调解不同于仲裁,没有第三方机构的介入。那么,为了增加调解成功率,好的调解员就不可或缺。

在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处副处长熊飞看来,律师就是很好的调解员,“律师具有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素质高、有一定权威性。”

亚太法协“一带一路”委员会共同主席梁柏林就是一名律师,他认为,无论是律师调解员还是商业的非律师调解员,都有各自的好处,只要在认证培训、提供服务等方面为调解员提供相关遵循,以保证调解员的质量,他们就能很好地胜任调解员工作。

西班牙律师、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调解员Marta Lazaro则表示,调解员需要大量法律知识,所以大部分调解员都来自律师或者法官。但与律师或者法官不同的是,调解员必须明白,双方发生争议的地方在哪?为什么要进行调解?最终想要达到什么目的?这其中就需要掌握一些新的技巧,比如如何使得自己更加可信、更能够被人接受,从而让对方对自己敞开心扉。这样,调解员才能更好地为双方建起沟通交流的平台,从而一起寻找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当一名调解员时,必须要忘记自己律师或者法官的身份,做到不偏不倚。”Marta Lazaro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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