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新华社石家庄10月17日电(记者王昆)记者近日从河北省财政厅了解到,河北省财政厅出台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
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的资金范围包括纳入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管理的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的基本要素信息包括指标文件文号、资金名称、资金性质等指标信息,付款人和账户、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信息,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其执行情况等绩效信息等。
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及预警信息风险程度,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实行三级预警,即黄色警铃预警、黄灯预警和红灯预警。黄色警铃预警为督促类提醒,相关处室人员要及时办理业务,避免发生违规问题。黄灯预警为核实类提醒,相关处室人员应采取电话核实、调阅材料、约谈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红灯预警为整改类提醒,相关处室人员应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纠正。
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以财政部统一建设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河北省财政厅依托河北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统一建设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为支撑,对工作进度缓慢、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绩效信息质量不高、预警信息处理不及时等方面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及时提醒、督促或通报,促进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