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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之重——货车超载何以成为行业潜规则?

原标题:不能承受之重——货车超载何以成为行业潜规则?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题:不能承受之重——货车超载何以成为行业潜规则?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郭方达徐海波朱国亮

10月10日傍晚,在江苏无锡发生的高架桥侧翻事故,造成了三人死亡,两人受伤的悲剧。经调查组初步分析,桥面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

大桥侧翻,生命逝去,造成这般不能承受之重的却是部分货车司机透露的“潜规则”——超载。频繁超载原因何在?如何治理超载现象,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新华社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大桥侧翻,超载到底有多危险?

10日下午6时许,无锡锡港路上方的312国道高架桥突然侧翻,近百米长的混凝土桥伴随着巨响倒下,将三辆小车压埋。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侧翻桥面上,一辆大货车装载的6卷热轧钢卷板散落一地。据警方介绍,还有另一辆大货车装载7卷,大货车荷载只有30多吨,但一卷钢卷板重量就达28吨多。两辆大货车累计超载300多吨。

一辆日常使用的家用轿车的重量一般也不过1吨多,此次超载相当于将超百辆小轿车一同放在桥面上,还是以“叠罗汉”的形式压迫桥面。

对此部分货运司机告诉记者,超载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单位运费太低,“为了生活不得不如此”。

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4亿辆,其中载货汽车保有量达2694万辆,上半年新注册登记量创历史新高。货车保有量的不断提高,背后是物流行业规模的扩张和经济发展对公路运力的持续需求。

面对超载乱象,一线执法部门同样有苦难言。“警力也总有顾及不到的方面,你查他躲,白天合法装载,深夜凌晨才发动起来装货卸货,隐蔽性很强。就算查处,违法成本低,超载利益大,今天查明天换个时间地点继续超载。”一名一线执法人员感慨。

多装多赚?频繁超载原因何在?

为了使购买的货车能够尽快获得运营资格,不少货车司机选择“虚挂”车辆关系——将车辆登记注册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下,并为此缴纳各类费用。

管理费、环保费、入网费……本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近年来该类费用的不断上涨令不少货车司机不得不铤而走险。

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李罗敏介绍,20世纪80年代道路货运市场放开后,交通部门为了市场管理和安全监管的需要,开始设立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但由于证件办理需要有一定资质和安全运营要求,大部分中小业主都选择挂靠,滋生大批靠挂靠牟利的公司。

一名司机告诉记者,自己所在企业的合同约定管理费已经从2000元涨到了超过6000元,加上不断上涨的油费和过路费,运营成本水涨船高。

货运的上下游企业对超载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位钢材贸易从业者告诉记者,在日常的热轧钢卷板运输中,一般按照单车运输重量计费,如果按照规定重量运输,每一吨钢材运输的单价要比超载的单价高出许多。用卷单位为了节省物流成本,倾向于接受违规操作。

对于生产方而言,由于合作关系,部分钢厂对于产品如何出仓可能会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

多趟反复运输也会提高物流公司的成本,超载节约出来的人力和车辆能够投入其他项目的运营。最终,物流过程各节点的“心照不宣”加上货车司机的“实际需求”,共同构成了一个人人都知道违规,却不愿意打破的“怪圈”。

行业闭环,如何做到多点管理?

多拉快跑,超载超限,路上呼啸而过的大货车是许多车主避之不及的存在。然而,一句“不超载挣不到钱”决不能作为开脱的理由。

部分专家认为,目前合法装载的货车司机由于单位重量的运费低,为了满足收入需要不得不退出货运市场或者加入超载行列。而造成单位运费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由于超载变相扩大了运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针对货车超载情况,执法部门会对驾驶人进行罚款和车辆的扣留,部分网友呼吁,应当加大对上下游相关方的审查处罚力度,从全链条、各环节入手,只处罚位于终端的货运司机治标不治本。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认为,收费公路收费到期后,应当建立收费降低机制,完善治超监管设施,让大货车司机更安心,行驶安全也更有保障。

专家强调,此类事件重点应放在事前预防,不能等到超载酿成了后果才引起重视,也不能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监管应当走到运输的源头中去,等货车在路上跑起来再截停,就已经有了不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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