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科生体育成绩未达到国家标准不能毕业
教育部要求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其中提到,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严肃处理各类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中的不端行为,严格毕业要求,严把学位授予关,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过程监管制度。
新京报讯10月12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要提升高校学业挑战度,严把考试毕业出口,严格教育教学管理。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称,出台这一《意见》是要让高校“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内容(部分)
教育教学管理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思想政治理论“金课”,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建设一批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高校。
●鼓励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引导学生多读书、深思考、善提问、勤实践,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和学习兴趣。
●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和鼓励高水平专家学者编写优秀教材,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
●严把考试和毕业关。严肃处理各类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中的不端行为,严格毕业要求,严把学位授予关,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过程监管制度。
教育教学制度
●完善学分制。建立学业预警、淘汰机制,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实现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
●深化高校专业供给侧改革。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带动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内涵提升。
●完善学士学位制度。通过设立辅修学士学位,推行辅修专业制度,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多样化发展机会;实施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促进不同特色高校协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教师潜心育人
●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通过加强教研室、课程模块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
●完善教师培训与激励体系。鼓励高校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立荣誉证书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健全助教岗位制度。通过明确助教岗位职责要求,完善选拔、培训、评价、激励和反馈的全流程助教岗位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助教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据教育部网站
取消“清考”
再次提出取消毕业前“清考”
《意见》首先强调了教育教学管理。提出高校要加强学风建设,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学生投入学习的时间,提高自主学习时间比例。同时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在考试管理上,《意见》明确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解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吴霓:过去我们的高校大多是“严进宽出”,学生过了高考这一关后都觉得轻松了,许多进入高校的学生学习非常散漫,缺少紧迫感,即使考得不好也不在乎,因为临近毕业可以补考“清考”,但这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不能起到积极作用。如果能严格执行取消“清考”,加强学习过程管理,把应该淘汰的淘汰掉,对高校和学生会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对于取消“清考”,已不是第一次提出。早在2018年9月,教育部就曾针对高校本科教育下发通知,提出坚决取消“清考”制度。在随后的多个文件和会议中,“取消清考”也屡被提及。
这次的《意见》强调的是深化改革,除了对之前文件的落实之外,又对高校教育教学能力、人才培养质量进行了一个全方位的定位。这其中,不单单是讲考试,还讲到了实习、毕业论文等等,把每一个环节应该达到的目标都作出了部署和要求,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体育课程考核
体育课没达标者不能毕业
《意见》明确,合理增加学生阅读量和体育锻炼时间,以适当方式纳入考核成绩。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
解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吴霓:体质健康是合格人才培养的重要标准。过去,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未出台以前,高校一般不会在体育课上为难学生,大学生是没有因为体育课不及格毕不了业的。这种情况意味着,并未把体育提高到人才素质培养层面上来。《意见》中对体育的重视,并不是要通过体育来卡学生,而是希望学生有强健体魄,是对学生负责。
强化学校体育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提高学生身体素质,重视学校体育教育,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鉴于个体之间存在差异,高校体育课程考核也不会一刀切,存在不同难度和强度的可选项,例如田径、篮球、排球、健美操、交谊舞等等,学生可以依据自身身体状况和兴趣爱好做选择,最后达到标准就可以。
书院制
推动高校建立书院制管理模式
《意见》提出,推动高校建立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
解读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吴霓:书院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机构,是私学的高级形态。从唐代发端,宋、明、清朝时期得到广泛普及。当前的书院制结合了古代书院和国外住宿学院制的特点,在学生管理方面赋予新的管理目标和功能。它是通识教育和专才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管理模式,目的是实现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平衡发展。书院制强调一种学习和生活氛围,侧重学生的通识培养,实际上强调的是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辅修专业制度改革
对双学士学位等授予作出规定
《意见》提出,对辅修专业制度、双学士学位、高校联合学士学位的录取培养和学位授予作出具体规定。
《意见》提出逐步推行辅修专业制度,支持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原则上,辅修专业学生的遴选不晚于第二学年起始时间。与辅修专业的入学后遴选不同,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是通过高考招收学生。
三者均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但有所区别。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联合学士学位证书由本科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可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解读
今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明确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并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
据1987年印发的《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均须本人自愿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第二学士学位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我国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等情况提出的一种应急性人才培养渠道。而当前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对于第二学士学位,已基本完成了弥补研究生教育不足的使命。
此外,该负责人称,高校目前实行的第二学士学位,很多也是双学士学位和辅修学士学位的模式,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新京报记者冯琪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