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热评丨高架桥坍塌真相和问责不能也不会坍塌
10月10日18时10分许,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侧翻桥面上共有5辆车,其中3辆小车、2辆卡车。事故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据报道,经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
一场无妄之灾,猝然而至,致使3死2伤,这一切发生在短短5秒之内。据报道,其中一辆车上的两名遇难者为一对母女,年轻的母亲在某幼儿园工作,女儿则刚刚入读幼儿园。这是她们回家的必经之路,可昨晚她们的生命之旅在这条路上戛然而止,太令人唏嘘和悲伤。
桥体倾覆,动静之大,附近居民感觉“像地震一样”。而对于所有关注这起事故的人来说,所受到的心灵冲击同样巨大。公众为遇难者的不幸遭遇痛心,也在叩问真相,探讨一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大桥何以夭折。
△2019年10月10日晚,江苏无锡,312国道上海方向锡港路上跨桥路段出现桥面垮塌,现场有多辆轿车被压。
以生命的名义,吁求真相,就不能不关注几个现实命题。比如所谓的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大货车超限超载为何屡禁不止?
权威测算显示,如果行驶公路的车辆超限超载50%左右,公路正常使用寿命将缩短约80%。而事实上,车辆超限超载不只是伤及道路,更危及公共安全,见诸媒体报道的因超限超载而引发的生命伤亡不计其数。
为此,相关部门早就出重拳治理超限超载现象。今年8月19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委又联合打出“组合拳”,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违法超限运输涉及的相关车辆、人员、企业严格查处。
从强化源头装载监管,到严格路面执法检查;从加强违法信息共享,到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剑指货车超限超载,相关部门的决心不可谓不大,力度也不可谓不大,从现实反馈看,效果也不可谓不好。但是,发文还不到两个月,无锡发生了高架桥侧翻事故。
更耐人寻味的是,《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于去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对货车超限超载现象零容忍,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还会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严厉处罚。从“一超四罚”这一定义看,相关部门本要动真格。
但是,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再严格的规定要彰显效力,就必须从纸上走到地上,无论法律规章还是红头文件,其生命在于实施,其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相关部门严格履职尽责,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严惩车辆超限超载,或许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不能不提的还有,针对此次事故,有报道称两年多前就有人表达了担心,“超负荷的使用必定会缩短使用年限——最危险的是,一旦载重卡车压坏高架道路,造成桥梁断裂倒塌等”,并呼吁:“交通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来,在高架入口处安排值班人员,阻止行人、非机动车和卡车上高架,从源头上堵住……”尽管文章作者今日表示说的并非同一条路,但指向的现象值得关注,揭示的问题更有意义。如果相关部门真正重视了,还有昨晚的惨痛吗?
世上只有后果,没有如果。如果毕竟只是假设,而鲜血淋漓的教训就在眼前。付出惨重代价后,才痛定思痛,才举一反三,才悔不当初,代价未免大了点。
高架桥塌陷了,真相不能也不会“塌陷”。高架桥侧翻了,拿什么扶正?用真相,用严格的制度落实,用扎扎实实的执法检查。据报道,交通运输部专家组已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无锡市也已成立事故调查组。随着调查组的全方位介入,真相终会被“挖掘”出来,相关迷雾将会廓清。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着力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水平。一定程度上说,对遇难者的最好告慰就是彻查事故原因,避免悲剧重演。生命不可重来,敬畏生命就需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就需防患于未然,就需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评论员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