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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玉林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玉州区南江第一初级中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关敦丽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2019年4月,关敦丽在担任玉州区南江第一初级中学校长、党总支部书记期间,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不扎实,没将辍学学生信息上报玉州区教育局,导致玉州区教育局提供给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整改督导组的名单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4月26日,自治区督查暗访组发现南江第一初级中学有5名辍学学生不在玉州区教育局提供的名单中,并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给全市落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关敦丽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7月9日,关敦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兴业县卖酒镇卖酒村村委会副主任钟旦禧在落实低保政策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钟旦禧在担任兴业县卖酒镇卖酒村村委会副主任、负责包片卖酒村山长社工作期间,在组织落实低保政策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低保工作把关不严,在其所包片的村民周某某已于2014年5月死亡的情况下,没有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致使民政部门在周某某亡故后仍然继续发放了21个月的低保资金,造成了国家扶贫资金损失2505元。2019年3月,钟旦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某某的家属已将多发的2505元低保金退回至兴业县民政局。

3、容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人员李泳江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李泳江在容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期间,责任心不强,落实2018年度应享受参加医保费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收集工作台账工作不严不实,工作拖沓,收集各镇上报的工作台账后没有及时报审,造成扶贫政策没有及时落实到位,群众利益受到侵害。2018年12月19日,自治区核验组进驻容县开展2018年扶贫成效考核“四合一”核验发现并指出该问题后才开始整改,才将建档立卡户医保应退未退的财政补贴款14.14万元退还给贫困人员,给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恶劣的影响。2019年1月,李泳江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玉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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