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研究生虐杀流浪狗”:用虐狗挑衅爱狗者也是“病”
“反虐待动物”正在民间引发讨论、变为共识。可以预见,当虐狗行为更多地得到法律有效规制,由虐狗引发的争论会跟虐狗现象一同减少。
成都理工大学微博截图
10月9日,动保类公号“汪汪找家”发布了一条标题为《强烈要求开除!化学系研究生长期虐杀流浪狗,肢解食用》的文章,曝光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A某“长期在贴吧里发布虐狗视频,亲自虐杀小狗,制作成视频”,并附上了图片。昨日迅速蹿上微博热搜,A某的残忍冷血行为也遭到网友一片谴责。
10日下午,成都理工大学官网发布了“关于网传我校学生虐狗事件的公告”,称当事人周某某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学校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结果,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从网络扒出的A某(周某某)贴吧账号、微博看,他的虐待行为确实是越了界:无论是发布煮熟的狗肉图片,回复网友狗是用“新做的塑钢打狗棒”打死的,“三下就把狗头打碎”,还是晒出狗被残忍肢解、取出狗气管的图片,都让人生理性不适。
他是不是真的像其微博所说的“为了自己睡眠清净用了极端手段”,目前仍待查证,但在账号上晒出这些虐狗图片,还将爱狗人士说成“神犬教”并以此向其挑衅,已逾越了底线。
有个基本常识是:你不爱狗可以,但虐狗不行。时下经常有“爱狗人士与厌(吃)狗人士”的派别之争。如果说,这还是两种权利的对峙,那虐狗已不在权利的范畴。这样向爱狗人士挑衅,制造的往往也是群体撕裂。
就算目前虐狗虐猫行为本身不受法律规制,在贴吧发布虐狗视频也已涉嫌违法。
残忍虐狗,理应承受很多谴责。遗憾的是,在当下舆论场,很多人对A某大搞人肉,扒出其账号或许还无可厚非,披露了A某的具体身份信息、手机号、就学经历、在读情况等,并“强烈请求校方予以开除处分”,未免给人以“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的观感。
对校方和警方而言,对A某可能存在的虐狗、传播血腥图片行为,一旦查实,的确该处理。但处理也得“依法”,而不是只呼应舆情。
有病得治,犯法得罚。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年来,已先后出现了《动物保护法》和《反虐待动物法》的“专家建议稿”。“反虐待动物”正在民间引发讨论、变为共识。社会朝前,文明累积。可以预见,当虐狗行为更多地得到法律有效规制,由虐狗引发的争论会跟虐狗现象一同减少。
□樊成(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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