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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江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26名被告人的涉黑案件

原标题:南宁江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26名被告人的涉黑案件

10月9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沈某添等2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绑架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有农用地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包庇罪等罪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江南区法院首次采用7人合议庭模式,由副院长李升云与2名资深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院还依职权通过司法行政部门为没有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实现了全案刑事辩护的全覆盖。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沈某添先后纠集与笼络沈某永、沈某艺、唐某川、唐某奇等人,通过开设赌场的方式攫取非法利益,并通过对横县一带赌场的非法控制,逐步建立起以被告人沈某添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常年在横县六景镇、峦城镇、横州镇一带活动,有组织地实施绑架、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妨害公务、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非法控制当地的赌博行业,随意恐吓殴打群众、打砸财物、非法限制群众人身自由、强占农用地,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严重干扰和破坏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影响恶劣。该组织还通过贿赂方式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保护伞”帮助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成员逃避处罚,寻求非法保护,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被告人沈某添还利用组织影响,通过贿选的方式当选横县六景镇佛渡村委那宽经联社主任,并分别提名选举组织成员唐某川、唐某奇担任经联社副主任、会计和出纳。

公诉机关认为,沈某添等26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绑架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占有农用地罪,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罪,包庇罪分别追究26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当天,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案民警、媒体记者、被告人近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因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进行至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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