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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成果 提高脱贫质量 实现稳定脱贫

原标题: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实现稳定脱贫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得如何?还有哪些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改进?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历时约两个小时,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9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精准施策提高脱贫质量、实现稳定脱贫情况,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情况等提出询问。省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卫健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应询,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坦诚务实地回答了问题,既介绍情况、分析问题,又表明态度、提出举措。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形成相关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由省政府研究处理。

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增收项目、都有1人实现就业

据了解,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实现脱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已有17个实现脱贫摘帽,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已有2050个实现退出摘帽。

“对我省尚未脱贫摘帽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采取什么措施,让他们如期脱贫?已经脱贫的,如何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做到‘一个都不掉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立先提问道。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扶贫办主任黄华康表示,针对尚未摘帽的1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积极推动各地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全覆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全面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集中力量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条件。

巩固提升脱贫成就方面,一是健全持续输血的机制,坚持在脱贫攻坚期内,所有扶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责任不卸;二是完善自我造血的机制,做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增收项目、都有1人实现就业;三是创新防止失血的机制,通过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适当扩大病种覆盖面,适度提高报销比例,对特殊困难的贫困户实行分档封顶精准补助,持续减轻贫困户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

今年秋季学期起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全国人大代表卢玉胜向省教育厅提问:“请问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贫困家庭儿童义务教育?”

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表示,从2008年开始我省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的免费政策,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营养餐补助,全省每年安排资金约2.4亿元,惠及学生24万多人。实施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全省每年安排资金约1500多万元,惠及学生1万多人。

林和平还表示,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生活补助费扩大实施范围,将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实现全部覆盖。每生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发放生活补助,预计受助学生将达到10.6万人次,资金约7231万元。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再降低50%,支付比例再提高5%

长期以来,因病致贫、返贫是脱贫攻坚面临的“拦路虎”。“在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贫困群众基本医疗、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问题方面采取哪些措施?”省人大代表雷旺金提问。

省卫健委副主任陈辉回答道,今年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从原来的13种增加到31种,省级定点医院从原来的3家增加到11家。有健康扶贫任务的65个县79家县级医院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治定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范围,目前全省贫困人口已签约60.45万人。省市县乡四级的医疗机构就医叠加报销上限分别提高到70%,80%,90%和95%,明确医保目录外超过10%的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省医保局副局长梁步腾表示,2019年新增财政补助居民医保人均30元的一半,用于增加大病保险保费,提高大病保障能力;二是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三是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四是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再降低50%,支付比例再提高5%。

70个老区苏区县低保年平均水平提高到7131元

我省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有70个老区县(市、区),其中原中央苏区县(市、区)37个。没有老区苏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兰斯文向省民政厅提问道,为确保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成效如何?

省民政厅厅长池秋娜表示,我省强化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12.23万名老区苏区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将70个老区苏区县低保年平均水平提高到7131元;不断拓展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共有6.8万名老区苏区特困人员得到救助供养;及时出台了《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上半年,70个老区苏区县共实施临时救助6.9万人次,支出资金9230万元;为59.7万名老区苏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3亿元;今年70个老区苏区县全面配齐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部建立了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巡查制度,健全了基本信息台账。(记者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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