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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金融体系活力与竞争力

原标题:提升金融体系活力与竞争力

□此次金融委会议的部署务实稳健,针对性很强。当前,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健康有序、富有活力的金融生态,不断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在开放中获得更大发展。

9月2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召开第八次会议,研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措施。这些举措既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既有步骤,也是稳定和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措施。

笔者认为,经济稳定运行是金融稳定的基础,也是金融增强活力的保障。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经济增速6.3%。同时,经济运行质量继续得到改善,产能利用率提升,产业升级步伐加快,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创新驱动力不断增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要继续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同时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从市场流动性来看,目前总体合理充裕。考虑到季节性因素,自9月16日以来,央行通过降准、逆回购操作和MLF操作等措施,已释放1.46万亿元流动性,扣除到期回笼部分,净释放流动性8850亿元。这对于保障整体流动性稳定,应对局部因素波动,引导中长期预期,具有积极作用。

会议还对商业银行改革提出进一步要求,一是加快构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疏通金融体系流动性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三是引导中小银行将资本补充与改进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管理结合起来。这些措施意在提高大中小银行的资产质量,加大银行业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力度。

今年以来,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已经得到进一步拓展:一是对商业银行提高永续债发行审批效率,降低优先股、可转债等准入门槛,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同时发行多种资本补充工具。二是引入基金、年金等长期投资者参与银行增资扩股,支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市场交易。

疏通金融体系流动性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同样需要机制创新。8月20日起,改革后的LPR形成机制正式启动,新机制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目前,商业银行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要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互动发展,就需要稳定商业银行体系,创新治理、防范风险,使流动性在商业银行体系与实体经济体系两者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要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可以说,目前正在采取的和未来要采取的措施,将推动这一良性循环。

随着“六稳”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金融改革开放提供良好条件。

此次会议重申,要进一步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和资金进入境内金融市场,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

7月20日,金融委办公室公布了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等,措施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当前形势下,我们要积极主动扩大开放,通过拓宽做深市场,厚植广泛合作基础,增强在开放条件下抵抗化解风险、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

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定不移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道路。此次金融委会议的部署务实稳健,针对性很强,是对近阶段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指南。因此,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努力营造更加健康有序、富有活力的金融生态,不断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在开放中获得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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