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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我与祖国共成长”摄影作品大赛成功举办

原标题:天津高院“我与祖国共成长”摄影作品大赛成功举办

天津高院“我与祖国共成长”摄影作品大赛成功举办

天津高院“我与祖国共成长”摄影作品大赛成功举办

9月27日,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我与祖国共成长”摄影作品大赛圆满落下帷幕。

此次摄影作品大赛是天津高院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比赛自7月份启动以来,得到了全市法院干警的广泛关注和踊跃投稿,共收到各类摄影作品共计143幅,经过大众评审团初评后,最终40件作品入围决赛。

决赛特别邀请了最高法院新闻局孙若丰,天津政法报社主任记者赵胜文,新华社摄影记者岳月伟,海河传媒集团摄影记者马宬组成专家评审团,对作品的主题、内涵、技巧、效果等进行打分并点评。评委们表示,法院工作情理法交融,是摄影人的富矿,此次参赛的作品紧扣主题,画面真实感人,摄影技术良好,覆盖了开庭、普法、执行、人物等法院各方面工作,生动地展现了天津法院在党的领导下70年来走过的辉煌历程和各项工作取得的成就以及天津法院人为追求公平正义而付出的不懈努力。

来自全市法院的40幅作品,经过作品展示、作品介绍、评委打分等环节的激烈角逐,最终15幅作品脱颖而出,荣获佳绩。和平法院陈宇华整理报送的《就地开庭》荣获特等奖,北辰法院周永军《法律的温度》荣获一等奖,一中院郭学文《王笑一》、和平法院刘文玲《执行的收获》、蓟州法院王利《联系方式》荣获二等奖。海事法院赵静《慰问》,南开法院任星瞳《喜笑颜开》,红桥法院王飞《参观》,西青法院李若琳《新时期的普法宣传》,津南法院李小芳、王奕钧《法警叔叔,我有力气》,北辰法院周永军《温情校园》《爱岗敬业老同志》,蓟州法院史庆艳《田间调解》,汉沽审判区李斌、方勇《国徽下的正义》,功能区审判区孙媛媛《法官在身边》荣获三等奖。北辰法院获得最佳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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