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邦国际董事会拟罢免史进董事职务
新京报讯(记者王胜男)9月30日,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发布公告称,腾邦国际董事会同意罢免史进董事职务,最终罢免事宜还需提请腾邦国际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显示,腾邦国际董事长钟百胜召集并主持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上,独立董事董秀琴、郭志芹提议罢免史进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最终5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告称,史进作为公司董事,未能维护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共同利益,未能履行《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史进对此次罢免决议表示反对,同时对增补公司董事、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终止实施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决议表示反对。
公告称,史进提出了五大反对理由。首先是钟百胜不具有提案权,根据2019年6月,钟百胜已将包括对腾邦国际提案权在内的表决权均委托给了大晋投资;随后在8月27日,腾邦国际又发公告称腾邦集团和钟百胜将表决权授权给中科建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建业”)。目前大晋投资与腾邦集团、钟百胜关于大晋公司表决权纠纷一案正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尚未有最终的生效结果钟百胜本人均无权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提案权。
其次,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的章程规定,钟百胜目前个人负有多起重大债务诉讼,且已被起诉,目前已不再适合继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第三,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在任期内不得无故被解除职务;任何人均无权基于个人私利要求解除董事职务,提议免去史进董事职务的做法有违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第四,上市公司董事会无权直接提案罢免史进的董事职务。公司章程没有授权董事会对于董事的罢免权及提案罢免权;第五,钟百胜与董事段乃琦实际上是腾邦集团的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钟百胜、段乃琦两名董事与史进有直接的利害冲突关系,应回避表决。
公开资料显示,史进于2016年9月进入腾邦国际,后任腾邦国际控股子公司腾邦旅游的总经理,是腾邦国际收购的喜游国旅创始人,持有大晋投资100%股权。2019年6月,腾邦集团及钟百胜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腾邦国际28.30%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大晋投资行使,史进持有大晋投资100%股权,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增补史进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但在将腾邦国际表决权委托给大晋投资两个月后,腾邦集团及钟百胜又于8月26日“变卦”,腾邦集团与钟百胜单方面撤销与大晋投资的协议,将表决权转给了中科建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新京报记者王胜男校对何燕图片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