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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党工委 原副书记梁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原标题: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梁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晋中市委批准,晋中市纪委监委对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梁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灵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逃避组织审查,掩盖其违纪违法问题,向市委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巡察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作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侵占公私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滥用职权给国家和有关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假借他人名义购买农机具并享受农机补贴,涉嫌诈骗犯罪。

梁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专横跋扈、作风霸道,擅权妄为、以权谋私,充当他人“保护伞”,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梁灵简历:

梁灵,男,汉族,1964年9月生,山西灵石人,大学学历,1983年3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3月至1985年2月,灵石石膏白灰厂工人;

1985年2月至1991年5月,灵石县财政局干事、科员、预算股副股长;

1991年5月至1992年1月,灵石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1992年1月至1993年9月,灵石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993年9月至1998年8月,灵石县财政局副局长;

1998年8月至2003年7月,灵石县财政局局长;

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晋中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副主任;

2007年12月至2012年8月,晋中市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2012年8月至2017年1月,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7年7月,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晋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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