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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体育中心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5人追刑责

原标题:深圳体育中心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建议对5人追刑责

新京报快讯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消息,9月26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7·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下称《报告》),公布7月8日发生的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工地,坍塌事故调查结果。

2019年7月8日11:28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体育中心内的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报告》认定,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7·8”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建议追究,深投控公司体育中心改造提升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冯咏钢等5人刑事责任。

《报告》通报了事故原因和性质,体育馆拆除施工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用卷扬机牵引,而采用炮机牵引,牵引力不足,导致西侧两根格构柱中间切割段钢管未能全部拉出,网架未按预期倾倒,此时经7月6日和7月7日切割和牵引,现场网架结构体系已被破坏,处于高危状态。在此情况下,相关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从西侧正面进行水平牵引,而是经7月7日晚会议研究,继续违背施工方案,在未经安全评估论证,也未采取安全措施情况下,盲目安排工人进入网架区域进行人工氧割、加挂钢丝绳作业。7月8日11:28许,西南侧格构柱在人工氧割过程中结构失稳,导致整个网架倒塌,造成了本次坍塌事故。

调查认定,深圳市体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7·8”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报告》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理,由市纪委监委独立开展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已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线索移送给市纪委监委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5人)。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企业(4家),建议企业内部处理的责任人员(6人)。

(三)建议企业内部处理的责任人员(6人)。

(四)建议给予政纪处分的人员(1人)。

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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